【导语】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是什么工作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是什么工作,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是什么工作
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是事业单位内部具有的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大岗位之一。该岗位主要负责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文件秘书工作,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人才考察、调配和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主要职位是: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员、办事员、人力资源部门的科(处、部)长、副科(处、部)长、人事干部、信息服务部门的信息员等。【第2篇】参公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参公事业单位改革后,工作人员去向会有两种情况:其一,原来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后依然是参公的,改革成为行政机关的,其工作人员的身份会相应地改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员或者公务员;其二,是原来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后变成企业的,其工作作人员的身份会相应地改为企业员工,或者被组织安排到其他参公的事业单位工作。【第3篇】如何复习才能考上事业单位
1、精于阅读,把书“读薄”,此目标是将百万计的文字读成十万计的文字,把零散的知识点形成网状知识图,对每个部分、每个章节的知识点做到了然于胸,准确定位;
2、善于思考,熟记知识点,进一步思考,融会贯通,把“他有”真正变为“已有”,达到“读懂”的目的,公共基础知识不仅仅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更重要的是考查考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广大考生要勤于思考,深入领会,通过复习备考,进一步掌握作为一个公务员应具有的必备知识;
3、勤于练习,把理论变为高分,对于考生而言,掌握相关知识十分重要,但获得考试高分更为关键,因此,复习备考的最高境界就是把书“读透”,而最管用的方法是潜心研究历年真题,洞察命题规律,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强化练习,这样才能将重要考点牢牢掌握,有效提高考试分数。
【第4篇】哪些事业单位需要成本核算
医院,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这些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业性单位,但也要进行成本核算;事业单位属非盈利机构,一般都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分成本项目。成本项目是指对成本费用按照用途进行的分类。事业单位成本项目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中的相关费用,如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等。确定成本计算期。成本计算期是指成本计算的起止日期。事业单位的成本计算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是不定期的。通常情况下,产品成本计算以月为成本计算期,课题研究一般以课题周期为成本计算期,跨年度的课题分年度计算,课题结束计算全部成本。成本归集与分配。成本费用归集分配的基本原则是,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计算对象,间接费用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成本计算对象。【第5篇】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为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现就继续执行有关契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七、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十一、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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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七、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通知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通知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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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七、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通知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通知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第6篇】事业单位要求cpa吗
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会根据岗位需求对cpa有要求。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在事业单位工作,与财务等相关的岗位,可能会要求cpa,具体根据各单位情况。【第7篇】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1、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
2、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后者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
【第8篇】醉驾会影响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吗?
醉驾会不会影响在事业单位的工作,要看醉驾的严重程度。
对于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醉酒驾驶,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同时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9篇】关于事业单位政审问题
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政审流程:
1、持有国家、省、市外事办出具的出国任务批准件;
2、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
3、派出单位文件报送的政审报告;
4、审查出国人员的人事档案;
5、报送局领导审批;
6、出具出国人员审查批件。
【第10篇】教育局属于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
教育局属于事业单位,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部门,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带有公益性质的机构。公务员是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教育局的职责是:
1. 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3、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第11篇】大专可以考事业单位吗
大专可以考事业单位,考事业单位的最低学历要求是大专。每年事业单位报考的具体条件要看地区的招聘公告。
什么是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有哪些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后者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哲学理论等等内容;另外还会有一定的专业课目考试。
【第12篇】事业单位会计岗位考什么
事业单位会计岗位根据各个地域不同,招聘单位不同,考试科目也有不同,其考试内容介绍如下:
一、市级教育局、农业局、水利局、文化局、粮食局、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劳动局、妇联等部门会计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会计综合知识》《行政能力测试》。
二、医院、高校卫生单位等部门会计考试内容:
1、《岗位必备专业知识》,不同的岗位,考试内容不一样,由考试招聘单位自主命题;
2、《医学基础知识》,医学类学科的基础知识的测评内容基本一致,根据招聘单
【第13篇】在校大学生可以考事业单位吗
在校大学生不可以考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第14篇】事业单位人员能否报考二级建造师
可以考二级建造师,但是注册的时候要在建筑单位。二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23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第15篇】园林专业可以报考什么事业单位
园林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以报考园林、林业、城乡建设、市政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从事园林植物的繁育栽培、养护管理和种植设计以及城乡各类园林绿地、园林建筑等方面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事业部门。
园林专业主要培养从事园林植物繁育、养护管理与应用,城乡各类园林绿地的规划与设计,园林施工组织与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复合型科学技术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生态学、园林植物、观赏园艺、园林设计、园林建筑、园林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绘画及表现技法、规划设计、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插花艺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城镇绿化、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植物造景等规划设计及园林植 物的栽培、繁育及养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第16篇】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区别
1、发起机构不同: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是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公务员考试发起机构是国家。
2、办的统一性不同:事业单位考试目前尚无全国招考,是各个单位单独发公告招考,公务员考试国家每年一次。
3、报名方式不同:事业单位考试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的则现场报名,公务员考试是网络报名。
4、人事编制不同: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编制,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后才转为公务员编制。
5、试题难度不同:事业单位考试较容易,公务员考试较难。
6、报名审核不同:事业单位考试审核环节和报名环节同时进行,公务员考试是各用人单位,分别派人审核自己单位的报考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