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股权变更需要多久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股权变更需要多久,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股权变更需要多久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大厅办。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企业代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复印件、老的代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办。
4、变更税务登记。
5、变更银行卡信息。
公司股权变更和其他的公司变更差别不大,企业需要注意一下所有的资料中是否有股权的标注,有标注的资料都要在股权变更的时候拿出来变更一下。
【第2篇】深圳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股权变更流程
如果您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以后,需要变更股权,您不清楚应该怎么办,下面小编就具体介绍一下深圳公司股权变更流程吧。
建议每个公司在变更股东的时候都做一下税务正规的股权转让手续,虽然流程以及操作比较复杂,但是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转让,而且对下次再做股权转让的时候也可以进行此操作,如果只是调信息的形式转股,下次变更股权还是只能调信息,而不能做真正的股权转让。
深圳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
1、利润表,负债表
2、验资报告原件 (2023年3月份之前的,之后实缴的要银行的入资单或银行凭证)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五证合一的)
4、公章
5、所有转让方、受让方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6、银行转账凭证原件(上一次股权转让的)
7、净资产评估报告
深圳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以上就是小编对深圳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的讲解,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变更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第3篇】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设董事会设监事会合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样本:开业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于年月在召开。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提议召开,出资最多的股东于会议召开日①以前以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人,实际到会股东人②,占总股数%。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
二、选举、、为公司董事会董事。③④
三、选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由于公司尚未设立登记,暂缺职工监事名,待公司成立后通过章程规定的方式选举产生,再到公司登记机关予以备案。⑤
四、同意设立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的,占总股数%⑥
不同意的,占总股数%
弃权的,占总股数%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①根据章程规定或股东约定的时间,没有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规定为15日。
②如果有股东未出席股东会议,应在决议中注明该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会通知送达情况未出席会议的原因;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应写明委托情况,并附委托书。
③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④章程约定董事长由股东委派的,此处增加一款“委派___________为董事长”。
⑤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且必须有不少于1/3的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具体比例和选举方式由章程规定)。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⑥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达到法律规定及章程约定比例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4篇】公司股权变更收费
实操中经常会遇到这些问题,因此遇到的就是经验,就得时刻提醒自己还是客户。对于公司来说通俗的跟客户讲需要交三次税,一般情况:
第一、 增值税这个大家熟悉,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经常有免交增值税的政策。比如每月15万或者按季度45万免交增值税,2023年疫情还可以开免税的普通发票。在这之前增值税都是按3%(小规模纳税人),13%(一般纳税人还是保持这个税率)以上内容只是粗略的讲大多数的,让客户知道一下。具体的知识还有很多,需要具体分析。
第二、企业所得税这个税客户也基本知道,就是公式:利润=收入-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利润*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税率:是否享受优惠,这个得分情况,前提是符合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标准:员工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且利润不超过300万。(这里的利润按规定应该叫:应纳税所得额,便于客户理解和上面公式一致)
利润 税率
利润<100w 2.5%
100w<利润<300w 5%
利润>300w 25%
交完企业所得税之后,很多人以为剩下的钱就可以直接转走了,其实不是。这部分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还躺在公司会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这里。要转走给股东就得交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第三、个人所得税(分红)个人所得税(分红)税率是20%个税由股东承担,个人所得税=未分配利润 x 股东占公司股权比例 x 20%个人所得税(分红),在实操中还出现在股权转让变更过程中,资产负债表上面未分配利润有正的金额,税局要求该股东占比例的这部分分红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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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王俊会计
【第5篇】变更分公司股权
其实股权就是你的资产买了这个公司给你的权利。特别是对于股份公司而言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公司的股权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并且股份公司当中也会经常发生公司股权变更的行为,进行公司股权的变更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下面我们就由企的宝财税给大家介绍下公司股权变更怎么做有哪些流程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哪些流程步骤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怎么做账
1、所有股东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带好身份证原件。
2、准备工商材料,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会将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4、工商变更好以后如涉及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变更。
5、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股权前要进行税务核算。
6、看看财务报表是否有未分配利润,如有数字让会计在下个月做账时充掉,要不然缴纳个人所得税25%。
公司做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公司办理股权变更要去哪里变更
当然是去工商局办理了,但是如果不想自己办理的话,也可以找代办,北京企的宝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时代财税行业领跑者,专注于企业财税服务。为迎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北京企的宝大胆推行公益注册公司服务,在注册公司环节为创业者节省时间成本。在互联网+国家战略大背景下,将互联网技术与财税行业相结合,革除行业信息暗区,用技术手段规范会计业务行为,为行业发展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保证企业财税合理。
股份制公司的股权变更怎么办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通过竞价的方式转让。
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方式转让,并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
总结:上述的内容就是企的宝财税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股权变更怎么做(公司股权变更怎么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第6篇】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裁判观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应当根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及出资情况等多种因素,结合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综合审查认定。
二、类似场景:
丹吉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29日,注册资本10万元,成立时法定代表人为沈某。2023年1月6日,沈某、徐某与陈奕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沈某、徐某将其持有的丹吉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陈奕巍。2023年1月6日,陈奕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将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奕巍,并对公司章程作了修改。工商管理部门于2023年1月19日准予变更登记。2023年3月8日,丹吉公司盖章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陈奕巍办理丹吉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2023年3月8日,丹吉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有陈奕巍与“杨俊洁”字样签名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载明陈奕巍将其所持有的丹吉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杨俊洁。同日,丹吉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公司登记(变更)申请书》,要求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陈奕巍变更为杨俊洁,并提交了有“杨俊洁”字样签名的《法定代表人信息》,该《法定代表人信息》所附之杨俊洁身份证有效期限为2006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6日,住址为河南省灵宝市xx街xx街坊xx栋xx号。同日,丹吉公司提交有“杨俊洁”字样签名的公司章程、股东决定,将股东变更为杨俊洁并任命杨俊洁为执行董事,陈奕巍不再担任执行董事。
一审另查明,前述《公司登记(变更)申请书》、《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股权转让协议》中“杨俊洁”字样签名均非杨俊洁本人所签。
三、一审法院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经有关部门鉴定,丹吉公司工商登记材料中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股权转让协议》中“杨俊洁”签名字迹均非杨俊洁本人所签,故该次股权转让对杨俊洁不产生效力。另由于杨俊洁已于2023年1月对有效期限自2006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6日的身份证予以挂失并补办了身份证,说明丹吉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之时所提交的杨俊洁身份证已不是受杨俊洁控制的身份证。
庭审中,杨俊洁否认曾向陈奕巍支付过股权转让款,陈奕巍亦承认其并未实际收到股权转让款,本案中亦无证据证明杨俊洁行使过丹吉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权利。综上,杨俊洁对成为丹吉公司股东的事实并不知情,且其从未向丹吉公司出资,亦未行使过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一审法院认定杨俊洁并未与陈奕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丹吉公司股份,其被登记为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故对杨俊洁要求确认其不是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陈奕巍提出杨俊洁本人曾亲自到工商管理部门签署过《签章真实性承诺书》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但陈奕巍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对其主张予以佐证,一审法院对陈奕巍该抗辩理由不予采信。丹吉公司经一审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
一审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杨俊洁不具有丹吉公司的股东资格及法定代表人身份;二、丹吉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至登记机关办理将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由杨俊洁变更登记为陈奕巍的变更登记手续,陈奕巍予以协助。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鉴定费9,000元及外勤费3,000元,由丹吉公司负担。
四、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杨俊洁起诉。事实和理由:第一,一审判决程序错误,杨俊洁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理范畴,依法应予驳回起诉。企业法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变更属于《公司法》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即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的行为。杨俊洁若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依据不合法或不真实,可单独对相应依据的文件或协议进行确认之诉,而非直接诉请其不具有股东资格及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股东资格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来自于公司意思自治,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而公示,法院没有直接赋予或取消公民相应身份的权利。故一审法院直接判令陈奕巍不具有丹吉公司股东资格及法定代表人身份没有法律依据,所附法律法规也并无相关内容。
第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办理变更登记当时的工商登记政策是要求本人到场,否则必须出具公证或律师见证的委托书。而本案的变更登记材料不存在委托书,不属于代理登记,故应属于本人办理的情形。事实上,陈奕巍当时到场办理登记时也确实是等待杨俊洁到场持身份证原件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核实并签字后才能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办理。能够办理登记也反证当时是人证一致的,至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当场核实了身份证。且2023年3月是杨俊洁在上海工作生活的时间,具备本人办理的条件。陪同杨俊洁办理变更登记的宋某称杨俊洁系其女友,且在杨俊洁被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后也多次找陈奕巍想要撤销该登记。不排除是杨俊洁与宋某串通的故意行为。一审鉴定的公司文件中杨俊洁的签名是否为其本人所签不影响该次变更登记的效力。
第三,如杨俊洁系被他人冒充,则陈奕巍也是受害者,不应判令陈奕巍对变更登记承担协助义务。即便持有杨俊洁身份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非杨俊洁本人,在工商登记机关核实身份的情况下都无法准确识别,陈奕巍个人更无法辨别,故一审判令陈奕巍予以配合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五、二审法院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第一,本案是否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第二,将杨俊洁变更为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对杨俊洁产生确认其股东身份的效力,第三,陈奕巍是否需对为杨俊洁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提供协助义务。
关于争点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该条款是对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概括性规定,亦对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中各当事人诉讼地位进行了明确。本案杨俊洁请求确认其非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从法律性质上系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中的否认确认之诉,该反向确认之诉亦属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陈奕巍关于本案非属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主张不能成立。
关于争点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应当根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及出资情况等多种因素,结合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综合审查认定。现杨俊洁已就相关工商登记资料系列文件中的签名非其本人所签进行了举证,而陈奕巍一则未能就其所述杨俊洁曾在《签章真实性承诺书》、《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中亲笔签名提供证据佐证,二则未能举证杨俊洁实际履行了涉案《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对价支付义务,三则未能举证杨俊洁实际行使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权利,故仅凭并非由杨俊洁签名的将其作为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无法证实系杨俊洁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产生确认杨俊洁股东资格及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法律效力。
关于争点三,鉴于此前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由陈奕巍变更为杨俊洁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系由丹吉公司原登记唯一股东陈奕巍完成,现一审判决判令陈奕巍协助杨俊洁办理复原登记状况的工商变更手续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上诉人陈奕巍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唯一审判决所附适用法律尚不全面,应增加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本院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7篇】公司股权变更费用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1205篇文字
投入公司30万元,退出时股权转让收入低于30万,为何要缴纳个税?
不正确的日常操作习惯,带来错误的法律预期,打了一场本来可以避免的官司。
a公司,原来有3个股东,分别是:潘某(40%持股)、施某(30%持股)、费某(30%持股)。其中,潘某的40%持股,出资额为20万元。
为了退出a公司,潘某将所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另两位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内容大致如下:
潘某将持有的a公司4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施某、费某,施某、费某各受让20%的股权,并分别支付潘某转让费141000元,分三笔支付,付款方式为:2023年2月28日前分别支付6000元,2023年7月31日前分别支付35000元;2023年4月30日前分别支付100000元。
约定潘某股权转让手续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施某、费某应积极配合,股权转让所发生的费用由施某、费某承担。
违约责任约定,等等。
也就是说,潘某把自己所持有的40%股权,以28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另外两名股东。
事情看上去很顺利。协议签订后,施某、费某按约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2023年6月11日,潘某与施某、费某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潘某退出a公司。
但是,到了要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5000元的时候,争议产生了,施某、费某二人分别仅仅向潘某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7,000元,支付的款项数额不到第二期约定金额的一半。
施某和费某二人的理由是:他们代潘某向税务机关缴纳了潘某因股权转让所得产生的个人所得税56400元,所以在第二期款项中扣除了代缴税金额。
经相关证据显示,确有以潘某为纳税义务人、金额为56400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确实有税务机关从a公司的账户扣收税款56400元的记录。代缴税的情况显然是属实的。
但是,这个情况,好像并不在潘某原来的预期之内。潘某认为施某和费某二人违约,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文本上显示的转让金额支付给原告潘某。
实质上,潘某是不认可自己这次股权转让所得会产生个人所得税。潘某的主要理由有2条:
潘某投入a公司的资金有30多万,所以以28万元转出股权,不存在溢价,不应当产生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征税,是因为两被告未规范做账导致的。
《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约定,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费用均应由买受方承担,那么,即便有个人所得税,这个税费也应当由两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对此认为:
……该《股权转让协议书》在未明确约定由两被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本次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当由法定的纳税义务人原告承担,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对个人所得税的支付义务进行了协商明确,或双方间存在类似的交易惯例,并且两被告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已经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原告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缴纳税费,故原告主张税费由两被告承担,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对此认为:
……潘某持股期间a公司工商登记的潘某持股比例为40%,认缴出资20万元,其主张向a公司实际投资30万元,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出资部分被计入股东投资款,本院对此不予采信。至于税务机关是否应当收取该笔个人所得税,系税务机关的税务核定事项,目前并无证据证明税务机关核税不当。……
就这个案件,来分析一下,看看从中可以学到什么经营和教训。
首先,潘某投入公司的资金据称有30多万,这从经验上来推测是有可能的。但是,和相当多的公司的大股东类似,都没有把这些资金从法律上“转换”为注册资本或者资本金性质。
通常的情况下,我都建议股东在投入资金之前要明确资金性质,要么是借款,要么是资本金。是借款的话,就应当与公司签订合规的借款合同。假如是资本金的话,原则上应当直接转为注册资本,同时调整股权比例和公司章程的记载。
潘某没有及时把投入的资金转换定性,也是造成税务机关只能按照现有注册资本数额来确定股权的“原值”的重要原因之一,进而产生了个人所得税。
其次,在股权转让协议的文本内容上,潘某把关不足,所谓“股权转让所发生的费用由施某、费某承担”的表述,并不能够涵盖转让方溢价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潘某很可能是认为不应当有个税产生所以忽视了对协议条款的审查。
上面这两个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法律认知和操作习惯的问题,即在平时忽视那些看上去没什么用的法律管理习惯,以为这样操作比较自由,其实,暗暗给自己套了许多的绳索而不自知。
【第8篇】股权变更纠纷律师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刘二,女,汉族,19 年 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1 ,住山水市水东路3号00楼003号,手机号码:1851.
申请事项:
1、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第一项变更为: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10万元及利息损失(其中2万元自2023年8月25日起计,其中8万元自2023年8月2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到该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
申请理由:
刘二诉李四、河南有四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申请人因在起诉立案时第二笔款项8万元并未过履行期,《退股协议书》约定剩余8万元于2023年8月24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现该笔款项已过履行期限,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请变更诉讼请求,望予以准许。
此致
山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原告诉请判令 0、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 00 万元及利息损失(其中 0 万元自 0000 年 8 月 05 日起计,其中8万元自0000 年 8 月 05 日起,按全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到该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0、被告李四向原告刘二支付违约 6000 元;3、被告李四继续履行《退股协议书》、协助第三人与原告办理工商变更股权登记手续;0、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李四承担。
被告答辩称,双方签订《退股协议书》,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属于《民法典》第 050 条规定的无效合同。双方自 0000年 8 月 00 日签订该《退股协议书》,此时被告李四及本案第三人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原告作为本案第三人的股东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此事。在原告明知自己未实缴出资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明知可能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依然要求被告与之签订该协议,明显是为逃避未来可能存在的执行,损害第三人利益。在该《退股协议书》第二条显示,原告对第三人的巨额债务是知情的,也可以看出其就是为了逃避责任。应当认定该《退股协议书》为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被告不负有支付股权收购款及配合原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义务。所以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有四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未到庭,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0000 年 8 月 00 日,原告刘二(甲方)、被告李四(乙方)及第三人有四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丙方)签订的《退股协议书》约定:以上甲、乙双方均为丙方的股东。甲方按乙方要求退出在丙方全部股权(甲方用牛清锋知识产权入股,比例占丙方全部股权的 05%),由乙方全部收购。乙方负责通知、召开丙方的其他股东全部参与的股东会,以形成对甲方退股由乙方收购一事不持异议的决议。0、甲方原在丙方用知识产权入股,占公司 05%的股权由乙方全部收购。乙方再次重申:甲方已不欠丙方任何钱款,也不欠乙方及其配偶个人任何钱款,更不欠乙方以任何公司名义经营期间的欠款,同时不承担丙方任何债务。0、乙方愿意以人民币拾万元价格收购甲方在丙方全部股权。本协议签订前,乙方称丙方现有资产0869.5085 万元,其中负债 00359.9598 万元。为此,乙方需为甲方出具丙方的资产及负债书面资料,财务资料由丙方财务盖章以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自愿先以现方式向甲方支付收购款贰万元,剩余捌万元收购款为甲方出具欠款手续, 并于 0000 年 8 月 00 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配合乙方、丙方完成工商变更工作,否则将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若乙方剩余收购款到期未付,应向甲方支付收购价 00 万元的 30%的违约。合同落款甲、乙、丙处分别有原、被告及第三人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另查明,《退股协议书》约定的 00 万元股权转让款被告至今未付,《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显示原告仍为有四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占股 00%。
本院认为,原、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退股协议书》,实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染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关于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股权转让款 00 万元,有原告提交的被告签字确认的《退股协议书》予以佐证,被告辩称依据民法典第050 条规定,该协议损害第三人利益,应为无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院认为,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原告是《退股协议书》中的行为人,被告是相对人,被告未举证证明与原告签订该协议是为谋取不法利益而合谋实施的,亦未举证该协议损害了第三人合法权益。且被告作为一个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签署本案协议时,已清楚协议的内容,亦清楚知晓其签署上述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故对被告辩称,本院不予采信。对原告该项诉请,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并应按《退股协议书》约定,协助原告与第三人办理工商变更股权登记手续。对原告主张的利息,经审查并无不当, 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的违约 6000 元,因案涉《退股协议书》约定“若乙方剩余收购款到期未付,应向甲方支付收购价 00 万元的 30%的违约”,该约定过高,原告自愿按 6000元予以主张,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的律师费,未提交相应证据,且双方并未对此作出约定,本院不予支持。第三人有四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八十条、第五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李四向原告刘二支付股权转让款 00 万元及利息(其中 0 万元自 0000 年 8 月 05 日起,其中 8 万元自 0000年 8 月 05 日起,均按照判决生效之日全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李四支付原告刘二违约 6000 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李四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刘二与第三人有四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股权登记变更手续;
四、驳回原告刘二的其他诉讼请求。
【第9篇】公司内部股权变更流程
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有公司股东变更、股权变更的诉求。《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转让应及时在工商部门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那么,在河南全程电子化平台如何办理公司股权变更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详细讲解下河南全程电子化平台办理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所需资料
一、公司股权变更流程(河南全程电子化办理流程):
1、打开河南全程电子化平台;
2、进入登录页面后选择法人用户登录;
3、选择“变更登记”——选择变更的主体类型——选择“变更登记申请”
4、进入“变更登记申请”——办事指南页面填写公司变更相应信息;
5、进入变更登记页面后选择要变更的事项;
6、根据申请的变更事项填写相应的变更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7、所有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至此完成网上变更的提交。这时,资料已被提交至工商部门,接下来等待受理审核信息。
8、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将会驳回修改,审核通过的将会颁发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所需资料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及股东会决议(需所有股东签字盖章);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所需资料
以上是对“公司股权变更流程+所需资料(河南全程电子化办理流程)”这一问题的相关介绍。现实生活中,如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大可有必要点赞关注免费咨询小编哦
【第10篇】股权变更需要多少时间
当前,有些公司股东出于股权转让的繁琐程序,会选择将该项业务办理委托给专业工商代办机构来完成。因此,有关“代办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这一问题备受企业关注。本文来对此进行介绍!我们为您准备了股权转让最新资料和费用报价,还有最新中小微企业政策解读、大量客户案例、股权转让最优惠套餐供您参考!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其在企业经营期间时有发生。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司股东出于股权转让的繁琐程序,会选择将该项业务办理委托给专业工商代办机构来完成。因此,有关“代办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这一问题也备受企业关注。接下来,本文将对带领大家对此进行具体了解。一般来说,代办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花费的时间大多在半年左右。但由于各个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且各地区工商政策及公司本身业务差异,详细办理时间也会在此基础上增减。但不会存在太大出入。
代办公司股权转让流程该流程基本为:
1、寻求专业工商代理机构进行业务委托,并与其签署正式服务协议;
2、与工商代办机构商定具体变更事宜,对接企业基础材料及办理资料;
3、专属工商代办人员代企业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4、代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包括辅助企业准备各类变更材料及代跑各类变更流程);
5、代企业办理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6、代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携带具体申请材料前往企业所属税务机关办理);
7、代企业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8、反馈企业办理结果,并返还企业各类证件、材料。
附:公司股权变更所需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以上为“代办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多少时间”以及在此期间内所需办理流程及准备材料介绍。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如若有变更公司股权诉求,想要对此方面相关事项进行了解,便可对文中介绍内容作详细把握,从而以确保代办相关操作有序进行!
【第11篇】股权变更要交印花税吗
股权转让税具体多少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股权的定义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可以看出,股东享有两种权利: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因此,在我国,人们通常将股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统称为股权。
股权产生之后,股权转让市场也随之形成。股权转让市场有上市股权转让市场和非上市股权转让市场之分。上市股权转让双方都要缴纳万分之五证券交易印花税。但非上市股权转让由于股权属性界定不清,处于税收政策缺位状态。
股权转让税的作用
股权转让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与税收有着紧密的联系。为加强对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
股权转让税的特点
1、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流失现象较严重。企业股权转让行为是否要纳税、要纳哪些税、如何计算缴纳,不少纳税人在发生该行为时容易疏忽。
2、股权转让行为具有偶发性。股权转让对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变更,不是每个企业都会发生,对一个企业而言,股权转让在通常情况下也不会经常发生,因而无论是对企业还是税务机关来说,股权转让的涉税业务都不是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具有一定的偶发性。
3、股权转让行为具有隐蔽性。部分纳税人对股权转让纳税义务不甚了解,未及时主动地对股权转让的应税行为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不能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股权转让行为;也有相当一部分股权转让者纳税意识不强,还抱有侥幸心理,为规避税收有意隐瞒股权转让行为,而税企信息不对称造成税务机关难以组织有效的事前监控,税收监管往往滞后。
4、股权转让价格往往具有虚假性。因为股权转让的价格直接关系到股权转让人的切身利益,股权转让人主观上存在着隐瞒股权转让价格的动机,对于税务机关而言,需要对股权转让价格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而我国并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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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个人独资企业股权变更
股权转让在公司经营领域是一个十分常见的行为,现在就给大家详细分享一下股权变更的业务流程及中间的注意事项吧。
一、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这可能是股东们最关心的问题)
股权变更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也称为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另一种是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投资者,也称为外部股权转让。
变更时要交两种税:所得税和印花税
1、所得税:根据转让方对象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简单来说,当转让方是个人,要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当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的税费依照《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规定。
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无偿转让股权,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2、印花税
股权转让的双方应按照产权转移书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股权转让还有一个不能忽略的重要问题:转让股权的价格。这个转让价格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和股权受让方的利益。
如何才能公平合理地体现这个价格呢?
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种:
(1)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2)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3)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二、股权变更流程
股权转让先变更工商还是税务呢?
1、现在很多地方基本上都是先处理完交税事宜,再做工商变更。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权转让行为,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转让方)应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需要登录自然人税务电子局申报)。
3、获取完税凭证后,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未取得完税凭证或查验不实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
三、股权变更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因为每个地方税局的要求会各不相同,这些都是基础资料,其他资料根据情况而定哦。
1、股权转让协议(需注明转让价格);
2、新、老股东会决议;
3、新、老股东证件复印件;
4、财务报表(月报);
5、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税局领取);
6、股权变更税源信息登记表(税局领取);
7、股权转让受让方声明(税局领取),请在空白处注明本次转让是否涉及土地、房产转让;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法人的只变更投资者,不需要做股权变更,不需要出具个税证明,涉及税款自行申报即可。
工商变更完毕后,记得打印一份变更情况证明到税局处理一下股权变更备案。
以上就是股权变更的全部过程,希望对你有帮助。本号提供工商财税服务,关注获取税收优惠政策、免费咨询服务,如有问题欢迎留言评论~
【第13篇】证券公司股权变更
近日,东兴证券4253.06万股股份悄然出现在某拍卖平台上,并拟在7月末进行首轮拍卖。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在证监会接管期届满之际,国盛证券的实控人也或将发生变化。7月6日,国盛证券母公司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金控”)公告称,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拟受让国盛金控50.43%股权,若上述事项进展顺利,国盛证券的实控人也将改变。除上述2家机构外,年内还有新时代证券、华融证券、太平洋证券、方正证券等4家证券公司发生股权变更事项。
再现券商股东拟变更
又有券商股权变更现新进展。7月7日,记者注意到,东兴证券425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近期亮相阿里资产·司法拍卖平台,起拍价为3.69亿元。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披露的竞买公告显示,该4253万股是东兴证券某股东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股份,上述股权拍卖事项将于7月29日-30日进行。
虽然竞买公告并未披露上述东兴证券某股东的身份,不过记者通过查询东兴证券2023年年报发现,截至2023年末,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新联合”)持有东兴证券4253.0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2%;同时,福建新联合持有的4253万股股份状态为质押。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国盛金控因控股股东及另一股东西藏迅杰新科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于2023年6月1日起停牌。7月6日,国盛金控在其披露的股票停牌进展公告中提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已确认国盛金控9.7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43%)的受让方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财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网络报价结果为88.79亿元。
若上述股权变更事项敲定,国盛金控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也意味着国盛金控旗下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的实控人将发生变化。此前,国盛证券因隐瞒实际控制人公司治理失衡,于2023年7月17日起被证监会接管,原定接管期限为2023年7月16日。
直至2023年7月16日,证监会表示,由于接管任务尚未完成,决定延长接管期至2023年7月16日。但由于交易各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国盛金控在上述停牌进展公告中也提到,此次股份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国盛金控将于7月7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针对若此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对公司的影响等问题,记者发文采访国盛金控及东兴证券,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相关回复。
股权变更或会影响公司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2家券商外,年内还有新时代证券、华融证券、太平洋证券、方正证券4家证券公司发生股权变更事项。从变更原因看,除了个别机构原股东出于自身原因转让所持股份外,还有部分机构因监管要求而进行股权变更。
今年6月23日,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在其官网宣布,证监会核准国新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资本”)成为华融证券主要股东,核准中国国新成为华融证券实际控制人,对国新资本受让华融证券71.99%股权无异议。
同月,即6月18日,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根据司法拍卖结果,其子公司华创证券以17.26亿元竞得太平洋证券第一大股东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7.44亿股太平洋证券股票(持股比例为10.92%)。不过,这一事项尚需要获得证监会的核准。
此外,今年3月,证监会核准同意新时代证券变更主要股东和其控股的融通基金实际控制人变更,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新时代证券98.24%的股权。此外,5月27日,证监会宣布结束对新时代证券的行政接管,同时批准新时代证券恢复正常经营。
不同于前述机构,方正证券则在近年接连出现股东变更事项。2023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方正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方正产业投资控股持有的23.6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8.71%)方正证券股份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新方正集团,方正证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方正集团。不过,根据今年6月24日披露的公告显示,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方正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28日,因此,方正证券最终的股权变更也仍待落地。
此外,方正证券前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因犯强迫交易罪,其持有的方正证券10.9亿股股份被拍卖,且二度流拍。直至2023年5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为财政部指定的方正证券10.9亿股股份受让方。
股权变更可能对券商经营状况产生怎样的影响?在产业经济资深研究人士王剑辉看来,券商股权结构变化主要分主动和被动两方面。被动变更多是应监管要求进行,因此对公司经营层面涉及内容不多,但可能会导致公司未来的战略发生变化。而主动变更则是为了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在此背景下,对券商的内部机构制度等方面则会产生一定影响。
“整体来看,股权变动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公司的决策过程产生不确定影响因素。但从好的角度来看,相关机构的合规或有一定进步,另外,出于兼并重组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还可能给公司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家公司的治理出现系统性、结构性问题难以解决时,就会导致股权结构频繁发生变更,从而导致相关机构产生一些较大的问题”,王剑辉如是说道。(李海媛)
【第14篇】公司股权变更办理流程
注册香港公司成功后,股东因为种种原因可能需要变更股权。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变更股权也再所难免,香港政府早已预想到了这种情况,为香港公司股权变更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制度。那么香港公司股权变更是如何的?下面就让恒达小编为大家讲解。
香港公司股权变更
一、香港公司变更股东业务
注册香港公司完成后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或人事变化的需要,可以变更公司股东变更内容如下:
1、股东董事变更
2、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细则变更
3、股权股份转让
4、公司大事记录册资料更新
二、香港公司变更股东须提供如下资料:
新客户:
1、商业登记证复印件2、公司章程1本3、注册证书复印件
4、改股、增资、改名文件复印件
5、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复印件
6、亲自签署综合业务委托书
7、股东或董事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8、公司大事记录册
9、亲自签署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定文件
老客户:
1、亲自签署综合业务委托书
2、亲自签署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定文件
3、公司大事记录册
4、公司章程1本
5、所有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香港公司变更股东所需时间与费用香港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的时间为3~5个工作日.变更费用:以具体的政府收费为准
四、香港公司变更股东办理流程:
亲自签署一份《终合业务委托书》→提供所需资料→亲自签署相关变更肥东文件(不可代签)→付款→递交政府→审核通过→更改股东完成
以上就是恒达小编为大家介绍的“香港公司股权变更”,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就会涉及到股权变更的问题,股权变更的时间应该在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权变更的形式包括:外资企业股权变更、公司股权变更、合资企业股权变更等。
如想了解更多请联系恒达客服进行专业咨询。
【第15篇】工商股权变更手续
来源:找法网
一般情况下,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那么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1、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赠与的注意事项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2、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但是,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3、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赠予股份需要哪些手续
双方签订赠与协议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第16篇】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很多企业在股权变更、工商注册、或者财务代帐等方面,都有疑问,初创企业更是如此,常常两眼一抹黑。
想要省心省力,其实很简单,企业如果入驻了一些众创空间、孵化器,直接去问他们,他们会有这个服务。
然后外部的企业,你如果觉得这个麻烦、流程不清楚,你也可以去找一些众创空间帮你代做。
找专业的,可值得信赖的。比如重庆慢牛网。
公司股权变更
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zhang,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zhang,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