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变更股东公司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变更股东公司,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变更股东公司
一、到地税局缴纳股权变更的印花税并拿到地税局开具的完税证明。
二、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事宜:
1、需要授权委托书(盖公司的公章)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容可根据工商局要求填写,也可电子版填写好后打印出来)
3、股东出资信息表(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盖章)
5、股权转让协议
6、章程修正案(盖公司公章)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本(如果是三证合一的本子,就不需要上述证件)
【第2篇】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久
公司在进行变更的时候,都是需要一定时间的,那么在南宁,公司进行更名需要几天时间呢?
一般情况下,公司更名要花的时间大概是3~5个工作日,不过具体的也得按照实际情况来,比如说,你选的名字在核名的时候一直没办法通过,那么就要一直起名字,一直到核名通过,才能接着进行变更的。
下面是小金整理的关于公司变更名称所需要的材料以及流程,仅供参考喔!
南宁公司变更名称所需材料
1.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股东大会决议;
3.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章程;
4. 公司新的名字以及核名通知书;
5. 营业执照正副本;
6.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南宁公司变更名称流程
1. 准备好3~5个新的公司名字进行核名;
2. 核名通过后会拿到核名通知书;
3. 准备好核名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4. 审核通过之后,就会得到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在变更之后,也别忘了这些内容也是需要进行变更的:
第一个,公司名称变更后,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印章,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
第二个,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
第三个,公司名称变更之后,税务登记也是需要进行变更的。
第四个,如果公司名下有商标,商标也要记得及时变更,如果公司名下有食品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等,也是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
以上就是在南宁,公司更名需要几天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3篇】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办理手续
股权变更是指公司的股东变更,比如公司有2个股东,更换其中一个,进行股权的更换的一个行为。那么,公司股权变更怎么操作的?
一、公司股东更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5、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z原件,股东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
6、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
股权变更
二、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准备(一)所需要的的材料;
2、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送审,等待通知去领营业执照;
【第4篇】企业变更经营范围与股东如何办理
企业运营中并非一成不变的,很多时候随着市场的变化,企业为了更好地发展也会随之改变。但我们都知道企业的变化影响着企业的税务,因此企业的变化需要及时对企业的税务等相关信息进行变更。那么,在会计实务中,当单位需要变更经营范围与股东时,财务人该如何办理呢?
问:企业想变更经营范围与股东,该如何办理?
答:变更经营范围具体流程:
1.进入工商局网站,进行网上登记,增加或减少经营范围,然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2.工商局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电子版材料,补全签字和盖章,然后预约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
3.拿着签好字的材料、执照正副本、公章去大厅里提交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申请。
4.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还要去税务部门变更公司信息。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3.法人的个人u盾或数字证书。
所需资料以当地相关部门具体要求为准。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与股东办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5篇】深圳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天津公司变更股东流程和注意事项
在天津啊,变更股东需要两大步骤,我用非常简单的方式帮大家梳理一下。公司变更股东大致需要变更两大块内容,一则是税务,二则是工商,只有两项内容都变更了,才算真正股权变更完全。
然而公司变更股东时,是先变工商的还是先变税务呢,这里面就蕴含特殊的要求了。
,
第一种情况:公司股东转让双方都是自然人时,变更顺序时,先做税务清算,然后做工商变更、最后再做税务信息更新。
为什么税务还两遍呢?因为啊,如果你的股东是自然人的话呢,就需要公司先做一个税务清算,清算的对象呢,其实就是出让方的股东,哎,获取一个公司的利润的分红,或者是转让股东的利润的时候呢,需要做一个个人所得税的清算,清算完以后了。在进行工商的信息变更,最后呢,税务的信息啊,再做一次信息的变更,这样的话呢,公司转股的整体流程才算完成。
第二种情况:如果出让方股东是公司的话呢,就没有第一步的税务清算,直接做第二步的工商变更,税务变更信息就可以了。
因为税务变更的所有所得的问题,不用现场缴纳清算,等到了税务变更信息时,统一结转到出让公司的账上,就可以了。
【第6篇】变更法人和股东代办
我们在广州注册的公司需要变更法人、股东等职位,应该怎么办理呢?
公司注册成功后,因为各种原因可能会涉及到变更,而公司变更中的变更内容是有很多的,比如常见的法人、股东职位变更、股权变更等。
只要公司稍有变动都需要变更营业执照上的内容。
下面就来说说公司变更的一般流程吧!
根据国家税务局广州税局最新消息:
1、2023年4月1日起,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应先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2、也就是说按照最新政策想要变更股东的要先在税局办理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才能到工商局办理变更。
变更股东流程
1、准备齐全变更资料
2、取得完税证明
3、工商变更
4、变更了法人需要变更银行
变更股东资料
1、公司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新旧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该公司公章);
7、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8、公章
【第7篇】公司股东怎么变更
随着公司的经营,企业总是会存在人来人去,公司的股东亦是如此。因此公司也就发生了股权的转让,不过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是有严格的限定的,也是需要进行相应的资料变更才行,那么公司的股东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一下。
1、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需要公司的全体股东签字。如果涉及的股权转让,那么需要公司的股东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股权的转让,如果是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就没有必要。
3、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也就是注明现如今公司的各个股东的出资情况。
4、股权转让协议书或股权交割证明(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有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公章);
5、公司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如果是企业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则提交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等等。
6、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签署,也就是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内容修改。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如果是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去办理变更事项的话,还需要提交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验原件),委托书要标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和期限。
注:以上各项没有注明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公司股东变更需要的一些资料了,对于公司股东变更来说,一般主要是有三种,一种为公司的内部股东的转换,一种为公司的外部的股东转换,一种是公司股东职务的转换,这三种不同的股东转换在转换时都一些不同的区别,各位朋友也是需要注意一下。
【第8篇】香港公司股东变更
注册的香港公司股东变更,香港公司注册完成后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或人事变化的需要,可以变更公司股东。香港公司股份转让(即香港公司转股)是指现任股东把其手上持有的某家香港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出售予他人。
香港公司转股时,涉及转让股份的转让书(instrumentoftransfer)及boughtandsoldnote必需经由香港印花税署加盖印花税章及缴纳固定百分比的印花税。
香港公司改股包括以下服务项目:
1.审阅公司章程是否有对股份转让作出任何限制;
2.编制股份转让香港的董事会议记录;
3.编制股份转让文件,安排股份转让文件给印花税处盖章及缴纳印花税。
打印花税需提交的文件:
提交转让书予印花税署打印花税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以便印花税计算印花税:
1、最近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还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提供最近期的管理财务报表(managementaccounts);
2、公司章程副本;
3、公司注册证书;
4、股份转让协议书。
印花税如何计算:
公司改股时,买卖双方必需缴纳转让金额或涉及转让股份的公司净资产的0.26%。
香港公司股权变更
香港公司变更股东业务
香港公司完成后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或人事变化的需要,可以变更公司股东变更内容如下:
1、股东董事变更
2、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细则变更
3、股权股份转让
4、公司大事记录册资料更新
香港公司变更股东须提供如下资料:
新客户:
1、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公司章程1本
3、注册证书复印件
4、改股、增资、改名文件复印件
5、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复印件
6、签署综合业务委托书
7、股东或董事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8、公司大事记录册
9、签署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定文件
老客户:
1、签署综合业务委托书
2、签署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定文件
3、公司大事记录册
4、公司章程1本
5、所有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香港公司变更股东所需时间与费用
香港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的时间为3~5个工作日.
变更费用:以具体的政府收费为准
【第9篇】股东变更为公司
本文目录
2022公司股东变更网上办理流程?
全程电子化股东变更步骤?
公司变更股东网上流程?
北京工商股权变更网上流程?
如何在支付宝股权变更?
云南企业网上变更股权流程?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流程一网通办?
2022公司股东变更网上办理流程?
公司变更股东网上流程
1、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注册账号并登录,找到相应公司,在线更改和变更股东信息,再打印网上预约通知单;
2、写承诺书,表明股权转让事项;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4、签订股东会决议书;
5、制定司章程修正案,就股东信息变更做出相应的修正;
6、下载打印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并填写,签名,盖章。
股东变更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全程电子化股东变更步骤?
1、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注册账号并登录,找到相应公司,在线更改和变更股东信息,再打印网上预约通知单;
2、写承诺书,表明股权转让事项;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4、签订股东会决议书;
5、制定司章程修正案,就股东信息变更做出相应的修正;
6、下载打印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并填写,签名,盖章。
公司变更股东网上流程?
登录当地工商局网站,提出申请,在股东信息一栏,填写新的股东信息信息,点击提交,生成流程编号,受理人员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人符合资格,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审查通过,完成变更。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北京工商股权变更网上流程?
1、首先确定公司要退出的股东以及新加入的股东信息
2、进入工商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系统
3、点击主体办事登录系统
4、下面是需要用一证通“数字一证通”或者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才可以
5、登录进去以后点击主体变更
6、最后按照信息填写就好了,注意经办人是需要去工商局教纸质材料的人不可以更换。
如何在支付宝股权变更?
打开支付宝,搜索跑政通,点击进入
2、点击公司变更,进入服务页面
3、选择需要变更的项目和地区,就可以提交了
4、等待专业的人员联系我们进行办理
这样我们就不用自己去办理变更了,很是方便
云南企业网上变更股权流程?
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注册账号并登录,找到相应公司,在线更改和变更股东信息,再打印网上预约通知单;
2、写承诺书,表明股权转让事项;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4、签订股东会决议书;
5、制定司章程修正案,就股东信息变更做出相应的修正;
6、下载打印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并填写,签名,盖章。
《公司法》第36条: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流程一网通办?
一般来说,上海企业变更经营范围,首先是到“一网通办”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后就是税务登记证变更。
1、召开股东会议,确定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2、带上公司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修改后的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到所属工商局申请进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3、在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完后盖上公司公章、法人章,连同上面所述材料一起提交。
4、之后就可以按预约时间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需到所属税务部门申请,提交变更材料。
上海企业申请变更经营范围,需遵循向原审批机关先递交材料的准则。原审批机关有权进行审批的,核发相关证件,超出审批权限的,需报经上级审批部门审批。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必须与原经营范围有一定的关联性,增加经营范围后经营规模须与投资规模相适应。
【第10篇】公司变更法人股东流程
公司疑难核名疑难股转疑难注销机构公司费用价格需要多少钱?中介需要准备提供什么哪些资料材料?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地址变更步骤流程方式方法手续需要多少久长时间?
公司股转需要注意什么?很多公司老板以为,股东的转股,就是股权转让,在网上做一下就行了。其实呢,一般人只做了线上的部分,线下跑现场的部分,也是需要去做的,比如说去银行。另外很多时候,旧股东会和新老股东在法律上有一些纠纷,这些也是需要去处理的。当然,如果您不在乎,刚刚说的可以不管,但到税务局大厅做股权转肯定走不掉,这个股权转让相对来讲是比较麻烦。比如说需要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并到现场做验证和实名,所以真不是线上办理一下就ok的。关于股权转让的事情,如果您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留言给我。
【第11篇】公司怎么股东变更
本文目录
2022公司股东变更网上办理流程?
全程电子化股东变更步骤?
西安网上股东变更操作方法?
股权变更企业电子签名怎么弄?
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变更步骤?
e窗通变更股东流程?
2022公司股东变更网上办理流程?
2023年西安全程电子化股东变更步骤?
1、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注册账号并登录,找到相应公司,在线更改和变更股东信息,再打印网上预约通知单;
2、写承诺书,表明股权转让事项;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4、签订股东会决议书;
5、制定司章程修正案,就股东信息变更做出相应的修正;
6、下载打印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并填写,签名,盖章。
股东变更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西安全程电子化股东变更步骤?
1、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注册账号并登录,找到相应公司,在线更改和变更股东信息,再打印网上预约通知单;
2、写承诺书,表明股权转让事项;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4、签订股东会决议书;
5、制定司章程修正案,就股东信息变更做出相应的修正;
6、下载打印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并填写,签名,盖章。
西安网上股东变更操作方法?
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注册账号并登录,找到相应公司,在线更改和变更股东信息,再打印网上预约通知单;
2、写承诺书,表明股权转让事项;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4、签订股东会决议书;
5、制定司章程修正案,就股东信息变更做出相应的修正;
6、下载打印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并填写,签名,盖章。
《公司法》第36条: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股权变更企业电子签名怎么弄?
用该公司的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请电子营业执照。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安装,实名认证后按操作流程注册完成。打开电脑,市场监管局官网,点开注册登记模块进入,选择一窗通办理,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拿出手机对照电脑扫码即可登录签名。
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变更步骤?
营业执照经营期间变更,在网上进行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时,要进行线上签字,即在网络登记系统上进行电子签字。签字时,需要下载签名软件,才可以在线上进行签字。
在网上登记系统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及营业执照变更登记通知书上,进行电子签名,也就是营业执照经营者线上电子签字。以上就是营业执照经营期间变更,在线签字的方法。
e窗通变更股东流程?
1/6首先确定公司要退出的股东以及新加入的股东信息
2/6进入工商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系统
3/6点击主体办事登录系统
4/6下面是需要用一证通“数字一证通”或者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才可以
5/6登录进去以后点击主体变更
6/6最后按照信息填写就好了,注意经办人是需要去工商局教纸质材料的人不可以更换
【第12篇】广州公司股东变更
供稿:民商疑难案件工作室
责编:运营事业部
改判何以发生
“改判何以发生”栏目由民商疑难案件工作室发起,聚焦民商事二审、再审代理,探究诉讼逆转的原因,发掘规律,介绍做法。
案例检索报告:浙江省近三年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改判案件
文/潘君辉、邹忠政、周超颖、吴倩
实践中,小股东经常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导致其无法掌握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特别是财务状况,此时大股东则很有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公司的优势地位,侵害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知情权,正是小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本文以浙江省近三年的二审改判案件为视角,列明浙江省各地区中院的相关裁判观点,以期为遇到该类纠纷的相关读者提供些许参考。
一、检索说明
案例来源:聚法案例数据库
案 由:股东知情权纠纷
案例时间:近三年(2020-2022.8)
裁判地域:浙江省
审理程序:二审
文书性质:判决、裁定
结果类型:改判
样本数量:21例
二、案件概况
1、裁判年份
从案件分布时间来看,近三年该类纠纷改判案件数量逐年递减,其中2023年的改判案件数量达到11件,2023年的改判案件数量仅2件。
2、裁判结果
从裁判结果来看,针对部分进行改判或者变更的案件,占绝大多数,合计17件,说明二审基本上是针对个别有争议的点对一审的判决进行修正。
3、裁判实体法主要依据
此处统计了样本中作为裁判依据的主要实体法条,引用最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33条,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第14、15条。
4、裁判程序法主要依据
此类纠纷二审改判事由主要集中在法律适用错误方面,这主要是由于一、二审法官对于相关公司法条文作出了不同的理解。
三、争议焦点及裁判要旨
1、查阅会计账簿,是否包含会计凭证。实务中存在不同观点,绝大部分二审法官认为不包含会计凭证,个别观点认为应当包含。
案件来源:(2021)浙10民终2749号
【注:(2021)浙02民终5510号、(2021)浙10民终2102号、(2021)浙10民终2105号、(2021)浙10民终2096号、(2021)浙10民终2511号、(2020)浙03民终243号、(2020)浙03民终239号、(2020)浙03民终241号、(2020)浙09民终718号案均同持以下观点】
法院认为:公司法赋予股东知情权的目的在于让公司股东能够通过查阅、复制公司相关资料的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等基本信息,从而能够有效地对公司的事务进行监督,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股东知情权和公司利益的保护需要平衡,不应当随意超越法律规定,扩张解释股东知情权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可知,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系两个不同概念,会计账簿并不包括原始凭证和银行流水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仅将股东可查阅财会资料的范围限定为财务会计报告与公司会计账簿,未涉及公司会计凭证,在刘贤灼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凯峰公司会计账簿不实的情形下,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凭证缺乏依据,不应支持。凯峰公司关于刘贤灼的查阅范围不应当包括会计凭证的主张,合法有据,应予支持,一审法院判决凯峰公司向刘贤灼提供会计凭证用于查阅,存有不当,应予纠正。
案件来源:(2020)浙07民终5160号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对股东查阅的对象采取了列举式的规定方式,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有权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对于会计账簿的复制及原始记账凭证的查阅与复制并未规定在列,故夏国兴诉请要求复制东泰公司的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原始记账凭证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案件来源:(2020)浙11民终955号【注:与以上案例持不同观点】
本院认为:《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如果只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而不能查阅原始凭证,股东无法将会计账簿与最真实的原始凭证相比对,则很难获得充分、真实、全面的公司各项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初衷也难以实现。因此,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范围应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而允许股东查阅会计原始凭证,亦符合设立账簿查阅权的立法目的。
2、公司主张不存在公司章程、会计账簿及会计报告,不能据此免除其法定义务。
案件来源:(2021)浙10民终2749号
法院认为:关于公司章程、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问题。凯峰公司以不存在公司章程、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且财务资料部分由刘贤灼掌握为由,主张无法提供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刘贤灼查询,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因此,凯峰公司关于不存在公司章程、会计账簿及会计报告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范,不能据此免除其法定义务。
3、股东兼具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原告对该公司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
案件来源:(2021)浙04民终3338号
法院认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存在法律关系,并非同一主体,法定代表人只是对外代表公司,但这并不影响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可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作为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仍有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法定代表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公司享有请求权,公司也可因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不当而享有请求权。本案中,从宏海公司的一、二审陈述可见,宏海公司对于金宏坚的诉讼请求是不认可的,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公章已经发生了“人章分离”的情况,金宏坚在本案中并不能代表宏海公司的意志。故金宏坚与宏海公司已发生利益冲突,双方之间并未发生人格重合的情形。在此情况下,不应否定金宏坚作为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但其在本案中无代表宏海公司的资格,宏海公司应另行派出代表参加诉讼。综上,金宏坚虽同时具备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但其起诉公司要求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诉讼程序上的障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4、股东知情权诉讼中,是否具有股东资格,除工商登记外,还应当依据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公司内部决议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等综合分析判断。
案件来源:(2021)浙04民终2174号
法院认为:陆中杰并非德祥公司在工商机关登记的股东,即便代持其股份的名义股东未经变更登记,其对外不得对抗第三人,但对内确认股东资格并不仅以此为认定要件,而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进行审查认定,如前文所析,陆中杰已退股,且退股协议已基本履行完毕,现陆中杰仅以部分留存待公司注销后支付的少量尾款未履行、其仍系工商登记股东为由主张其为德祥公司股东,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案件来源:(2019)浙02民终3335号
法院认为:现管慧娟未能选举成为公路运输公司第六届股东,之后,亦未参与公路运输公司经营管理,管慧娟从公路运输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就第六届股东名单发出董事会公告起实际已不具有公路运输公司股东资格,管慧娟要求行使公路运输公司从2023年7月4日起至今的股东知情权理由并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从公司内部管理角度分析,虽然管慧娟现不具有公路运输公司的股东资格,但由于管慧娟系公路运输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且在相关行政部门中登记的股东中仍有管慧娟的名字。故其要求行使其具有公路运输公司实际股东资格期间的股东知情权理由充分,应予以支持。
5、股东有权查阅其成为股东之前的该公司的相关资料和会计账簿。
案件来源:(2019)浙06民终5315号
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2007年7月11日周振刚与盛名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盛名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周振刚系公司股东,占7%股份的事实没有争议。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股东不能查阅其成为股东之前的相关资料和会计账簿,且公司经营是一个整体延续性的过程,周振刚对其成为股东之前的公司运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予以了解和掌握,属于其正当行使股东知情权的范围,一审认为周振刚仅能对2007年7月11日之后的公司相应资料享有知情权错误,本院予以纠正。鉴于周振刚股东身份取得时间不影响本案处理结果,故本院对周振刚是否自2004年1月1日起即具有盛名公司股东身份不予评述。
四、律师建议
1、鉴于目前法律只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股东无法和原始凭证进行比对,很难获得充分、真实、全面的公司各项信息,因此,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小股东可以提议在章程中明确股东有权查阅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并且就查阅的时间、地点、辅助人员等进行约定。
2、股东提起知情权诉讼,应当注意符合相应的前置条件。若公司在收到请求查阅的书面函件后明确拒绝,应当保留公司拒绝查阅的相关证据。
3、为防止股东滥用知情权泄露公司财务状况或者其他商业秘密,公司章程或者协议中可以就股东的保密义务及其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4、作为原告,建议在起诉的同时一并申请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公司财务账簿等资料,若法院拒绝采取上述两种保全措施,也可考虑另行申请行为保全。
五、结语
现阶段法律对于股东知情权的内涵和外延尚不够明确,实务中出现裁判尺度不一的情形。2023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审议,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尽管该草案目前尚未最终通过,但是其第51条规定扩大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知情权范围,其中有权查阅、复制的范围增加了“股东名册”,可以要求查阅的范围中增加了“会计凭证”,映射出我国未来立法对股东知情权范围的调整方向。
作者介绍
潘君辉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现为泽大所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民商疑难案件工作室副主任,兼任某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专家委员会专家、杭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台州仲裁委仲裁员、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实务导师,主要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争议和上诉案件。对虚假诉讼问题有系统研究和规制经验,相关论文和专著分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和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邹忠政律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入库律师,杭州市长青苑社区律师,擅长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和公司业务,为多家国有控股企业提供金融专项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处理经验。
周超颖律师
民商疑难案件工作室执业律师,主攻民商事诉讼领域,擅长合同、婚姻家庭、公司股权方面二审、再审法律事务,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提供合同审核、纠纷解决、项目跟踪等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吴倩律师
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
民商疑难案件工作室
泽大民商疑难案件工作室以民商事二审、再审代理为切入,致力于服务重大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和法律风险防范。团队骨干律师有大型上市公司、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背景,业务技能精湛,实践经验丰富,在投融资、公司治理、建设工程、房地产、执行异议、刑民交叉等争议解决领域有丰富的胜诉经典案例。
【第13篇】代理公司股东股权变更
(图源网络,侵删)
♢ 案例索引:泰达酒店与中盈公司等股东出资纠纷案【(2020)最高法民再85号】
♢ 裁判要旨:我国法律允许股东以能够估价的实物出资。因非货币出资在财产变动上的特殊性,法律规定出资人应将财产从自己名下移转至公司名下,使其成为法人财产,避免公司将来处分财产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时,从公司实际利用发挥资本功效的角度而言,办理权属变更仅解决财产归属和处分权的问题,出资人应将财产实际交付公司,从而使公司能够直接使用而直接获得收益,故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实际交付的,出资人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相适应的原则,在出资人完成实际交付且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而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情况下,应将财产实际交付之日认定为完成出资义务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最高法民再8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天津滨海泰达酒店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29号。
法定代表人:赖文津,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志强,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帅,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天津中盈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开发区黄海路8号海盈公寓201室。
法定代表人:孙加同,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强,天津天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天津泰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原天津市永泰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开发区黄海路8号海盈公寓202室。
法定代表人:王淑珍,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莹,天津天关(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9号12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勇,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天津滨海泰达酒店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酒店)因与被申请人天津中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公司)、天津泰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原天津市永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盈酒店)及原审第三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股东出资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津民终58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以(2019)最高法民申1551号民事裁定提审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9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泰达酒店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志强、潘帅,中盈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强,泰盈酒店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邓莹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泰达酒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之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二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以及第二项中维持一审判决第四项的部分;2.维持二审判决第二项;3.改判泰盈酒店就中盈公司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4.中盈公司、泰盈酒店共同负担本案两审诉讼费用。主要事实和理由为:一、中盈公司向泰达酒店交付房屋的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在2023年12月至2023年7月期间,中盈公司已为泰达酒店办理了涉案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故中盈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二审判决认定中盈公司已于2023年3月8日履行了出资义务,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二、泰盈酒店作为泰达酒店的股东,应当知道中盈公司尚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在此情况下,其仍受让中盈公司持有的泰达酒店的股权,应与中盈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审判决未判令泰盈酒店承担连带责任适用法律错误。三、二审判决以中盈公司应向泰达酒店支付的装修费用在二审阶段已履行完毕为由,在泰达酒店未撤回该项诉讼请求的情况下,径行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明显超出上诉请求,程序违法。
中盈公司辩称,泰达酒店的再审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主要事实和理由为:一、中盈公司与泰达酒店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其名下的86套房屋转让给泰达酒店,该行为本质上属于履行出资义务。该86套房屋已经办理了所有权预告登记,且泰达酒店也已经将其登记为实收资本,并计入固定资产以及自次年起根据会计规则将该86套房产计提折旧,而且还以其中的9套房屋抵债,泰达酒店的前述行为表明其已经实际占有涉案房屋。原审判决认定泰达酒店最早受领房屋之日为中盈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之日并无不当。二、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中盈公司已将抵顶装修费用的款项及相应利息支付给泰达酒店,二审判决并未超出上诉请求。
泰盈酒店同意中盈公司的答辩意见,并补充答辩称:即便中盈公司存在出资瑕疵,但泰盈酒店在受让股权时对此并不知情,其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应当驳回泰达酒店有关请求泰盈酒店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泰达酒店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1.中盈公司全面履行《增资协议书》所约定的出资义务,将估价咨询报告《房产明细表》项下86套房产的权属登记至泰达酒店名下,并将估价咨询报告《房产明细表》项下未交付的77套房产交付给泰达酒店;2.中盈公司在将上述77套房产交付后30日内,按照《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万丽国际公寓精装交房标准》的约定完成上述房产的装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3.中盈公司未按期履行交付77套房产的出资义务,向泰达酒店支付自2023年9月1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交房利息(截至2023年1月18日,利息暂计算为23915056.3元)以及按照每日十万分之一标准计算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2023年1月18日,该违约金暂计算为1402739.91元),上述利息及违约金暂计为25317796.22元;4.中盈公司就未按期交付77套房产履行出资义务,赔偿自2023年9月1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照每月154000元(2000元每套x77套=154000元)标准计算的因逾期交房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暂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为13552000元);5.中盈公司按照房屋价款1‰的标准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而产生的违约金57652元;6.泰盈酒店对上述第1、3、4、5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7.诉讼费用由中盈公司、泰盈酒店负担。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泰盈酒店与泰达控股共同出资设立了泰达酒店。2008年12月8日,天津广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盈公司的委托,对酒店式公寓(86套,具体以评估报告中所附明细表为准)进行了估价,作出津广誉询k字(2008)第001号《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以2008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委估酒店式公寓的公开市场预售价格为57713880.96元。2008年12月16日,泰达控股与泰盈酒店、中盈公司、泰达酒店签订了《增资协议书》约定,中盈公司同意成为泰达酒店的新股东,泰达控股、泰盈酒店同意中盈公司作为泰达酒店的新股东,泰达控股、泰盈酒店、泰达酒店三方同意为泰达酒店增加注册资本,泰达控股、泰盈酒店、泰达酒店三方确认,追加泰达酒店注册资本140000000元,泰达控股认缴出资82318000元,中盈公司认缴出资57652000元。在本次增资过程中,对于中盈公司认缴的57652000元出资,三方同意中盈公司以实物出资,即中盈公司以本协议附件二《房产明细表》所列明的中盈公司拥有合法产权的万丽公寓项目房产进行出资,根据天津广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本协议附件二《房产明细表》所列明的中盈公司出资房产的评估价值为57652000元,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0月31日,协议各方同意以该《评估报告》作为中盈公司所出资房产的作价依据,中盈公司出资房产评估价值超过中盈公司认缴出资部分,协议各方同意转入泰达酒店资本公积金处理。本协议签订后,中盈公司应将本协议附件二《房产明细表》所列明的全部房产转移到泰达酒店名下,以履行中盈公司的出资义务。泰达控股与中盈公司各自履行完毕本协议所规定的出资义务后,泰达酒店的注册资本变为225000000元,泰达控股出资132348000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8.82%,泰盈酒店出资35000000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5.56%,中盈公司出资57652000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62%。泰达控股、泰盈酒店、中盈公司三方按照各自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泰达控股或中盈公司未缴清认缴的出资之前,对于未缴纳的出资不享有股东权益。泰盈酒店、中盈公司向泰达控股承诺,本次增资手续办理完毕后,如果泰达控股要求泰盈酒店、中盈公司将中盈公司持有的泰达酒店25.62%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泰盈酒店,泰盈酒店、中盈公司应在泰达控股指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全部相关股权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泰盈酒店、中盈公司承担。该《增资协议书》还记载了其他事项。
为履行上述《增资协议书》,泰达酒店与中盈公司在2008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就《评估报告》涉及的86套房产分别签订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款为57713880.96元。《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均约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其中2111号房屋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不能按期交房的,按延期处理,逾期在90日内的,泰达酒店有权向中盈公司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交付商品房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合同继续履行,中盈公司应支付泰达酒店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中盈公司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零点一支付违约金;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180日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逾期应按房屋价款的0.1%支付违约金。《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还记载了其他事项。
2008年12月24日,中盈公司向泰达控股、泰达酒店、泰盈酒店及案外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塘沽分行)出具《承诺书》,内容为:按照《增资协议书》的约定,我公司与泰达控股共同对泰达酒店追加注册资本140000000元,使其注册资本提高到225000000元。截至2008年12月24日,泰达控股所持债权转增资本出资82348000元已作账务处理,出资已到位,我公司以实物(商品房)出资57652000元,目前正在办理过户手续,我公司承诺在2023年2月27日之前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140000000元增资全部到位的验资报告。该《承诺书》还记载了其他事项。
2008年12月31日,泰达酒店在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股东、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东变更为泰盈酒店、中盈公司及泰达控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25000000元,实收资本变更为167348000元。
2023年3月19日,泰达酒店在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实收资本为225000000元。
2023年4月1日,中盈公司与泰盈酒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盈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泰达酒店25.62%的股权依法转让给泰盈酒店,泰盈酒店自愿接受以上股权,并据此成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2023年4月15日,泰盈酒店、中盈公司及泰达控股作为泰达酒店的股东,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意中盈公司与泰盈酒店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自愿放弃优先权。后将股东变更事项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
另查,涉诉86套房产中,1602-1607、1702-1704号房产已在诉前交付,泰达酒店不主张该9套房屋的逾期交付违约责任,其余77套的交付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泰达酒店主张该77套房屋的逾期交付违约责任。涉诉86套房产,均存在逾期办理产权证的情形,其中最初办证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涉诉86套房产均已取得产权证。
泰达酒店主张依据《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求中盈公司给付逾期交房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办证违约金,并要求按照2000元/套/月的方式计算自2023年9月1日至实际交房之日止的经济损失,其中逾期办证违约金主张以57652000元为基数,逾期交房利息及违约金主张按照《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实际价格为基数,上述77套房屋的价款为52030412.16元,其中2111号房屋价款为564433.92元,其余76套房屋价款为51465978.24元。
再查,2023年8月18日,泰达酒店与中盈公司签订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泰达酒店、中盈公司经协商同意,中盈公司不再按照《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的标准对其中77套房屋进行装修,改为折价以货币方式向泰达酒店支付,泰达酒店、中盈公司双方确认,就上述房屋,中盈公司向泰达酒店支付的折价现金总额为4018913元,中盈公司应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将该笔款项一次性支付至泰达酒店,若中盈公司逾期向泰达酒店支付上述费用,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泰达酒店支付逾期利息,收到上述款项后,泰达酒店不得再以任何方式或通过任何途径向中盈公司或相关的任何第三方要求对房屋进行装修或索要装修赔偿。该《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还记载了其他事项。
一审法院判决:一、中盈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前给付泰达酒店装修款4018913元,如逾期给付,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泰达酒店支付逾期利息;二、中盈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泰达酒店逾期交房利息、逾期交房违约金,以51465978.2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日十万分之一的标准分别计算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52030412.1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日十万分之一的标准分别计算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7日;三、中盈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泰达酒店逾期办证违约金57652元;四、驳回泰达酒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6437元,泰达酒店负担82312元,中盈公司负担154125元。
泰达酒店、中盈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泰达酒店上诉请求:1.撤销原判决第四项,改判泰盈酒店对原判决第二、三项承担连带责任;2.二审案件诉讼费用由泰盈酒店负担。中盈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原判决第二、三项;2.改判驳回泰达酒店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3.本案诉讼费用由泰达酒店负担。
对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该院另查明:涉案房产中,已经交付的9套房屋中,交付时间各不相同,其中最早的交付时间为2023年3月8日,最晚为2023年11月27日。二审审理中,中盈公司已将与泰达酒店协商的抵顶装修费用的款项4018913元及相应利息支付给泰达酒店,一审判决第一项内容已经履行完毕。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股东出资纠纷,泰达酒店与中盈公司,泰盈酒店及泰达控股签订的《增资协议书》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泰达酒店与中盈公司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系为履行《增资协议书》而签订,泰达酒店作为合同当事人,在本案中依据该《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主张权利并无不当。《增资协议书》签订后,中盈公司自愿以在建工程出资,就案涉86套房屋,全部与泰达酒店签订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案涉房屋的实际控制权已移交泰达酒店。当具备交房条件,泰达酒店可随时办理交房手续。本案的实际情况是,2023年中盈公司已将案涉房产中的9套房屋交付给泰达酒店,最早一套的交付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中盈公司对泰达酒店办理该9套房屋的交付手续均予以配合,并无异议。对其他77套房屋,泰达酒店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届时中盈公司拒绝交付。2023年3月8日,案涉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且已实际履行,泰达酒店对此应为明知。故对于泰达酒店诉请的2023年3日8日之后的逾期交房利息和逾期交房违约金,该院不予支持。逾期办证违约金符合《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应予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受让股权的股东应对于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一审期间,中盈公司已将全部涉诉房屋交付泰达酒店并办理了权属证书,其出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泰达酒店上诉请求泰盈酒店就逾期交房利息、逾期交房违约金及逾期办证违约金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综上,中盈公司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维持一审判决第三项、第四项;三、中盈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泰达酒店逾期交房利息、逾期交房违约金,以51465978.2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日十万分之一的标准分别计算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52030412.1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日十万分之一的标准分别计算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8日。一审案件受理费236437元,由泰达酒店负担151320元,由中盈公司负担8511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40881元,由泰达酒店公司负担280772元,由中盈公司负担60109元。
本院认为,结合当事人的再审请求及答辩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为:一是中盈公司何时履行了出资义务;二是泰盈酒店应否与中盈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关于中盈公司何时履行出资义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允许股东以能够估价的实物出资,因非货币出资在财产变动上的特殊性,法律规定出资人应将财产从自己名下移转至公司名下,使其成为法人财产,避免公司将来处分财产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时,从公司实际利用发挥资本功效的角度而言,办理权属变更仅解决财产归属和处分权的问题,出资人应将财产实际交付公司,从而使公司能够直接使用而直接获得收益,故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实际交付的,出资人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相适应的原则,在出资人完成实际交付且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而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情况下,应将财产实际交付之日认定为完成出资义务的时间。
本案中,中盈公司以其享有所有权的商品房出资,并经评估机构的评估确定了房产的价值,符合公司法关于实物出资的要求,中盈公司应将涉案房屋依约交付泰达酒店并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以完成出资义务,否则将承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从查明的事实看,中盈公司为履行《增资协议书》约定的出资义务与泰达酒店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交房日期,中盈公司应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泰达酒店,但中盈公司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仅办理了86套房屋的所有权预告登记,并未将涉案房屋实际交付泰达酒店。鉴于中盈公司在一审期间办理了房屋权属证书,中盈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时间应为涉案房屋交付之时,即2023年8月17日。二审判决因已经交付的9套房屋中最早的一套交付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从而认定2023年3月8日为中盈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时间,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二、关于泰盈酒店应否就中盈公司逾期交房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办证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处公司请求股东履行的“出资义务”,应包括股东逾期出资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泰盈酒店作为泰达酒店的设立人一直持有泰达酒店股份,同时也是2008年12月16日签订的《增资协议书》主体之一,其应当知道在2023年受让股权时,中盈公司尚未实际交付房屋从而未履行出资义务。泰达酒店请求中盈公司给付逾期交房利息、违约金、逾期办证违约金的实质是要求中盈公司承担逾期出资的赔偿责任,泰盈酒店对此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泰盈酒店抗辩其并非《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泰达酒店不能依据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来请求其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两审法院未判令泰盈酒店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存在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鉴于二审审理期间中盈公司已将(2017)津02民初11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内容履行完毕,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存在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综上,泰达酒店的再审请求成立,原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适用法律有误。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津民终588号民事判决,撤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津02民初110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二、维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津02民初11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三、天津泰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天津中盈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向天津滨海泰达酒店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天津滨海泰达酒店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6437元,由天津中盈置业有限公司、天津泰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40881元,由天津中盈置业有限公司、天津泰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张雪楳
审判员 梅 芳
审判员 麻锦亮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宋亚东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转自:东方法律检索
【第14篇】公司股东变更费用
最近有好多粉丝都在关注股权转让的问题,也有不少粉丝过来问,怎样办理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以及交多少税合适?今天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一、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股权转让,是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一般有如下流程:
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税务变更
实务操作中,很多工商局会要求提供完税凭证后,给予办理;办理工商变更后再税务变更。
股权转让是需要缴税的,具体涉及的税种看下面。
二、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需要缴纳税费,而不同的纳税主体,持有不同类型公司(上市和非上市)的股份,纳税规定也不尽相同。投知界税务带大家一一了解:
一、自然人股东
涉及税种:个税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属“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在个人所得税领域,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税。
注: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二、法人股东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1、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转让上市和非上市公司股权,按照股权转让所得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征增值税;
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属于有价证券,在金融商品范围内,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三、非法人股东
涉及税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征增值税,转让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按金融商品转让6%税率缴纳增值税。
2、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股权,按照生产经营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遵循“先分后税”原则,其自然人合伙人按照生产经营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法人合伙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任何税务疑问、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可在评论区讨论或问我哦!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欢迎评论、分享、收藏!更多精彩内容就在下一期~
▍ 声明:
1、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由“投知界税税念”编辑整理发布,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2、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外,推送稿件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如有侵权,请及时后台联系处理,谢谢!
【第15篇】公司变更股东
昨天有个客户要求变更股东,是番禺区的。
1.目标:股东变更!
他是原先2个股东变更为5个股东(原股东并未退出),比例从50:50变成10:14:14:30:32,原先2个股东还是最大股东,并没有退出,之前办理的是原股东完全退出的情况。
2.客户提供资料:
新旧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版)、电话号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
准备另外资料(以下资料需要盖公章):
《股东转让出租合同书》(需要盖公章):转让方和受让方,转让方是将全部的百分之多少转让给另一方,多少个股东就准备多少份资料再多一份给税局。
《授权委托书》:股东授权经办人的证明,股东自己办理不需要此资料,签名可以代签。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原股东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类)》,签名可以代签。
新股东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签名可以代签。
(以上资料日期按照合同日期填写,个税是按月申报按照合同月份月初月尾填写,印花税和财产税按次申报填写办事前一天的日期。)
因为税局和不核对笔迹才可以代签,如果税局核对笔迹就不行哦。
3.粤税通约号办理完税证明(个税、印花税)
然后去微信粤税通小程序预约号现场申报个税:
首先登录:点击智能预约——智能导税——股权转让纳税申报——居民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开始办理——选择公司对应的区的税局区域——先预约后填单——选择确定的税所——继续预约——选择时间——填写验证码——预约成功。(当天预约可以当天办理,也可以当天预约隔天办理)
然后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税局(三个月内爽约3次会被停1年时间税务工商业务)。
到达税局后,先刷身份证刷脸拿号,然后等待叫号。叫号后提交资料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会给完税证明,有误会让你更改再出具。
4.绑定经办人
拿到完税证明后准备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工商:
先绑定经办人,企业变更登记——法人登录——账号密码——立即注册——账户信息、法人信息、申请人信息——下一步。
法人登录——账号密码——登录。经办人——添加经办人——填写经办人资料(姓名、身份证、经办期限)。
个人登录———账号密码——登录。经办人——绑定。
个人登录——账号密码——登录——选择该公司的经办人身份登录。
5.工商变更:领取执照
填写验证码——勾选章程和股东变更——点击下一步。
股东的比例填写:原来拥有50%转让20%的,应该在转让处填写20%,受让方填写受让比例。再上传身份证图片,填写电话号码,保存。(这里退出的股东要删除)。
下一步填写转让方和受让方,这一步主要填写完税证明的编号,写下转让日期保存即可。
选择新营业执照的领取方式:一般是窗口领取,填写代理人身份证、电话号码,保存(就是经办人信息)。
统一查看变更的营业执照、章程等资料,等待按钮变成绿勾,然后生成电子签名。最后经办人扫码通过人脸认证签名,股东扫码和法人也是通过人脸识别签名。
完成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可以领取新执照,审核不通过,修改资料,再次提交扫码人脸签名审核。审核后3天可以带着旧执照去工商局领取更换新的营业执照。
变更股东的流程完成。
【第16篇】公司股东变更手续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大厅办。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企业代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复印件、老的代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办。
4、变更税务登记。
5、变更银行卡信息。
公司股权变更和其他的公司变更差别不大,企业需要注意一下所有的资料中是否有股权的标注,有标注的资料都要在股权变更的时候拿出来变更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