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2023年6月13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措施的通知》,提出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流程、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等措施。具体如下:
(六)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流程。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无需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
2023年8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检验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检验检测标准变更时,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
由此可见,主管部门推动“放管服”的举措更加深入细致,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作为检验检测机构也应该准确掌握各项资质认定申请的具体细则,方可高效通过各类资质认定。
借此机会,小编整理了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变更项目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资质认定: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是一项经过技术评价后的许可制度。实施主体是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包括国家认监委、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该制度是国家的一项行政许可制度,分两级实施,无论是国家认监委实施的,还是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实施的,其许可的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是相同的。
01
机构名称变更申请提交资料至少包括
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名称变更审批表;
b) 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如: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文件等);
c) 原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d) 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
e)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书;
f)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确认书。
02
地址名称变更申请提交资料至少包括
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地址名称变更审批表;
b) 地址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如: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文件等);
c) 原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d) 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
e)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书;
f)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确认书。
注:适用于地址无实际变化,如地址发生实际变化,按照扩项流程提交申请资料。
03
法人单位变更申请提交资料至少包括
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法人单位变更审批表;
b) 法人地位证明文件(如: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文件等);
c) 原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d) 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
e)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书;
f)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确认书。
04
授权签字人变更申请提交资料至少包括
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授权签字人变更审批表;
b) 申请书中的附表2-1授权签字人基本信息表。
05
标准(方法)变更申请提交资料至少包括
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b) 原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
c)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书;
d)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确认书。
注:适用于标准(方法)无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的项目,如标准(方法)发生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按照扩项流程提交申请资料。
06
人员变更提交申请资料的岗位至少包括(职务类型包括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
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人员变更备案表;
b) 相关任命文件及法人授权书;
c)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书;
d)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确认书。
07
飞检无忧管理系统为您提供引导
管理系统内配置了全部资质认定申请类型【取/换证、扩项、变更】的申请材料清单及填写模板。
在系统中选择变更,会展示所有变更项目,选择变更项目,便可查看该变更所需要的申请材料清单和文件填写模板。展示如下图:
【授权签字人变更】功能
【最高管理者变更】功能
【第2篇】网上办理公司名称变更
本期众致君给大家带来公司名称如何变更如何办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具体的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就是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做的全部内容,喜欢的朋友可以给众致君点点赞哦,公司的名称是一个公司的代号,一般情况不要随意进行更改,的确是需要更改的就要到相关的部门去办理变更手续。
【第3篇】公司名称变更声明
无论您是要更换法人,变更公司名称,变更股权、股东,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还是营业执照丢失增补新证,都离不开要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将之前的营业执照作废之后,才能办理新的营业执照。那么要如何发布营业执照的作废声明呢?今天晨铎企服就来一文告诉您,有图有真相,感兴趣就进来看看吧。
1、登陆系统
首先登录此网址:https://amr.sz.gov.cn/zfsm.outside/yyzzzfsm/login.aspx,登录页面上有“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清算组备案公告/债权人公告”,“集团成员公告”,“减资公告”,“公司合并公告”,“公司分立公告”,“名称转让公告”,“名称授权公告”八个入口。
根据要办理的业务,选择相应的入口后,输入企业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企业名称,登录系统。见图1
图1. 选择相应的入口,并输入企业信息登录
注:
1、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帐号进行操作,请使用法定代表人的广东省政务网l2级别以上(经人脸识别认证)个人用户进行登录。公司为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者,分支机构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
2、清算组备案公告/债权人公告:不允许分支机构、集团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操作。
3、集团成员公告:母公司必须为开业状态的内资公司或外商投资企业,且名称中带有“集团”字样。
4、减资公告、公司合并公告、公司分立公告:必须是内外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公司进行操作。
2、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2.1、选择“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入口,登录成功后,进入营业执照作废声明首页。见图2,红框1中为企业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等基本信息,可以验证是否为本公司;红框2中为声明记录,可以查看公示状态,补领情况(补领时间为空,即未补领)等。
图2.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列表
2.2、见图2,点击红框4的“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添加”按钮,可以添加新的声明。
2.3、见图3,填写完成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声明信息,之后信息可以修改;点击“保存并公示”按钮,声明信息将会公示,公示后的声明信息不可修改。
(注:如果列表中存在“已公示”,但是补领时间为空的记录,系统不能再添加新的声明信息和公示声明,见图4)
图3. 保存/保存并公示声明
图4. 不能再公示声明
2.4、见图2,选择红框3中的操作,可修改声明或查看详情
【第4篇】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会发各种各样的变化。但公司不能“摆烂”,工商局规定公司发生变动的时候,应该及时变更。
那么营业执照上哪些内容可以变更?变更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
一、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名称代表着企业的品牌和形象,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变更公司名称是常事。
虽然听起来只是更改公司名称,但是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不止一个,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需先做核名,核名通过后方可变更,变更成功后,与原公司名有联系的都应该进行变更,例如印章、银行、税务、许可证、社保公积金等。
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4、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6、承诺书(原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8、特殊行业变更名称需向相关部门报备批准的,需提交该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地址变更
如果原地址有涨房租或其他原因,公司可能会搬迁办公室,这就涉及到注册地址的变更。
同区变更:从上海同区一个地址变更到另一个地址;
跨区域变更:如从上海闵行区迁到徐汇区;
跨省变更:公司直接从上海搬到北京,会比较复杂。
在上海很多创业者都为解决公司注册地址而头疼不已。
快创通可以提供免费虚拟地址给您,无需再为地址而苦恼。不仅享受财政扶持政策而且办事更加方便快速。
三、公司人员变更
公司法人,董事,监事,经理变更指公司变更指定的职位,如a变更变成b。
四、注册资金变更
经营者根据公司需要,通过增加或者减少资本的方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减资比增资麻烦,减资需要在报纸上刊登,时间会比较长。
五、经营范围变更
随着公司的发展,经营范围也会发生变化。比如公司增加了新业务,改变了业务,减少了一些业务等等。
经营范围的变更很重要,不能马虎。
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新项目是公司的主要项目,应填写经营范围的第一项;
2、部分行业对企业有最低限额注册资本,请注意查看新行业是否需要增资;
3、注意查看新增经营项目是否涉及相关资质许可,如涉及,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经营范围变更成功后,请及时到税务局备案。
其实公司的变更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务。必须及时办理,否则会造成工商和税务异常。
公司有很多变更的细节,如果你不熟悉会影响公司的业务进展。
【第5篇】公司名称变更说明书
软件著作权进行变更的资料与流程是什么?软著变更需要的资料:
1、《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
2、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自然人,提交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软件著作权变更证明文件等。
a、软件名称变更的,《软件名称变更说明》需要提交;
b、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需要提交;
c、法人名称变更的,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需要出具。
软著变更的流程: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5、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
6、取得证明。
【第6篇】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尊敬的客户、合作伙伴及各界朋友们:
您好!
承蒙您长期以来对正派跨境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正派跨境全体员工表示由衷的感谢!因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规模的扩大,自2023年4月6日起,公司已搬迁至新的地址!
我司将以此次搬迁为一个新的起点,进一步为您提供更优质的课程和服务,与您共同发展,并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本公司的支持与合作!
因公司地址变更给您带来的不变,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祝好商祺!
地址:义乌市福田街道城北路中福广场2座37楼正派跨境
【第7篇】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的名称十分重要,不仅仅是企业对外的一个宣传,也是品牌的承载物,所以好的名称也是非常的重要。不过它也是国家市场管理部门重要的管理依据,因此企业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发生了名称的变更,那么是需要进行公司名称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变更流程你知道吗?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注意些什么?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首先需要到公司工商管辖地进行公司新名称的核名。
2、核名通过后,就可以在工商部门进行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填写相关的资料,然后打印。
3、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公司名称变更,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去领取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注意事项
1、公司名称变更后,不仅仅只是办理公司的名称变更,一般来说,含有公司名称的资料都是需要进行变更的,比如说公司的税务登记、银行基本账户、印章、商标、专利、许可证等等各种资料,所以公司名称变更后需注意这点,以免影响公司后续的经营。
2、公司名称变更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如果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年,或者公司名称变更时间未满一年,公司是没有办法在继续变更名称的。
所以,公司名称的变更并不简单,不只是重新排队进行公司核名,进行变更即可。而且公司的名称是企业品牌的象征,企业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之前的许多的用户都可能会发生丢失。特别是如果企业一些的资料、资产在公司名称发生变更了之后,注意都是需要进行及时的变更,如果没有注意到后续这一系列问题,还会为公司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第8篇】公司变更名称麻烦吗
人的姓名属于自己,但常被别人使用,是本人的代称,但一般由父母赐予。我一直以为改名是个权利,想改时去派出所备个案就好了,结果失算了,这不是备案类事项,是审批类事项。改不改自己说了不算,派出所说了算。
我扶贫村的一位村民,在当时出生登记时,因为登记员的原因,只凭音译给按了一个名字,导致音同义不同。长年也就凑合下来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名字容易产生岐义,外出打工总让人调侃。前几天想去换个名字,结果被派出所拒绝了,所长说他的名字没有不好的影响,年纪又大了,改名会引起很多麻烦,建议别改了。
这是个一定要办的事,但我一直以为根据民法典姓名是可以自由更改的,结果一查还不这么简单。你可以依法改姓名,但具体操办要依据一个部门规定。
法律制度上规定,中国公民拥有姓名更改权,这是2023年正式生效的《民法典》都明确规定的。实际操作中,更改姓名是民事权利,但是改了名能不能由公安部门登记,却是属于行政规定。而且我国有关变更姓名的规定是1958年公布的《户口登记条例》,具体内容如下:“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同年,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以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
所以说能不能改名事实上是由派出所所长决定的,而且成年人因为名字涉及好多权益,派出所一般不建议改名。你叫什么都可以,但登记什么有规定。名字这个东西是父母对你的期望,你最好别偏离太远,比如叫白雪却长的很黑,以后可改不过来。从这个角度讲会有起错的名字,但没有起错的外号。
【第9篇】公司变更名称的程序
1、上海公司名称变更需要上海一窗通网站做名称核准;网上名称核准后,会有名称核准通知书的下发;
2、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准备相应的名称变更签字文件;
3、带好现有的签字文件及执照正副本原件,去工商局交资料;
4、等待审核下发新的执照,并安排刻新的公章;
5、税务变更;
6、银行变更;
【第10篇】网上变更公司名称流程
在电子税务局中如何变更注册信息中的公司名称?
解决方法: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注册信息】,如企业名称显示为**,则说明当前显示的是纳税人初次注册电子税务局时使用的公司名称,无法修改,但也不影响后续相关业务的办理。
在电子税务局中申请的税务ukey通过快递配送,签收时需要出示什么证件资料?
解决方法:
签收时需要出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打印的申请成功回执加盖公章或发票章后交予快递员。
税务ukey开具发票,使用发票清单导入模板导入清单时提示序号1,含税标志空,必须是0、1,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此问题是由于清单模板中录入信息时,价格方式录入有误导致。清单模板录入时,如果是含税金额,则价格方式录入1;如果是不含税金额,则价格方式需要录入0。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中《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应如何填写?
解决方法:
此表需按照《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票面信息填写,逐票分行录入,其中代扣代缴清单“合计”栏数据中的税额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7行“税额”数据一致。
来源:办税行,更多财税答疑,请点击文末【了解更多】查看。
【第11篇】公司名称变更车辆变更
车内加个装饰,车身换个颜色,加装行李架……上面这些对车辆的改动,需不需要到交管部门登记备案呢?
本期小编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机动车的变更业务,赶快收藏~
哪些情况需要做车辆信息变更?
* 需交验机动车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车身颜色的;(可异地办理)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 无需交验机动车
以下情形需申请变更登记,无需交验机动车。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
2、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的。
哪些情况需要申请变更备案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或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四)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五)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可异地办理)
(六)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可异地办理)
(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样式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可异地办理)
哪些变更可以“跨省通办”?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变更后十日内申请)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变更后三十日内申请)
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提醒: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加装、换装的总体原则: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
活动时间2023年11月4日 至 2023年11月5日
【第12篇】公司名称变更证明范本
01注册分类
q:(北京-注册-芳):原研参比制剂进口到中国了,但是没有上参比制剂目录。因为原研进口到中国比较晚,参比制剂目录中列的是国外上市原研,备注了未进口原研。仿制选的参比制剂也是买的国外的。这种情况注册分类按3类还是4类?现在就比较纠结了,按3吧,原研又进口了。按4吧,进口的原研没上参比制剂目录,我们用的参比制剂也不是进口原研。进口的产地和目录里的未进口的是同一个。
a1:(南京-pm-可乐):4类。主要是资料的内容和审评的尺度,两个注册分类差别比较大;很有可能你按3类报 按照4类发补。
a2:(中美双报-人药-heheng):4类。
a3:(沪-打杂-):我建议你去增加参比,虽然有文说可以视为等同。
a4:(iris):我们之前报的就直接4类。
02申请人变更
q:(四十五度):2021.06.23发布的《药品注册申请审评期间变更工作程序》还是征求意见稿,有人在这个文之后申报过审评期间申请人变更的吗?其实就是,审评期间转让品种了。
a:(金陵):报过不予受理。征求意见未生效。批准后再报变更吧,很快的。
03稳定性数据
q:(文武大人):原料药报美国fda需要几个月的稳定性才能申报?
a:(浙江-注册-lisa):场地转移补充申请的话3个月可以申报,anda递交前需要有6个月数据。
04校正因子
q:(广州-注册-leeanne):有关物质加校正因子的自身对照法,有没有因为校正因子太大被cde提出问题的啊?不会要求一定会要用外标法吧?目前三个校正因子为9.3,7.6,5.2。
a1:(沪-打杂-):0.5-2.0以外的,外标。
a2:(景元):之前有一个审评老师发过1篇文章,如校正因子在0.2~5.0范围以外时,表明杂质与主成分的uv吸收相差过大,校正因子的作用会受到显著影响,此时应改变检测波长等检测条件,使校正因子位于上述范围内,或使用结构或uv吸收与该杂质接近的另一标准物质为参照物质(如对照品易于获得、标准已采用对照品外标法定量的另一特定杂质),重新确立校正因子;如校正因子仍无法调节至适当范围,需考虑采用杂质对照品外标法等适当的杂质方式定量。
05佐剂ind申报
q:(南京-研发-王媛媛):我们疫苗产品中使用了新型佐剂,自己开发的,委托外部企业生产,关于这个佐剂,在ind申报阶段,申报资料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a:(柯佳颖):全套的s资料,包括非临床安全资料,至少是遗传毒性。如果是疫苗,非临床建议做多点。非要说明确要求,你看下新型辅料的非临床安全评价。里面讲的很清楚,不过是针对上市的,对于ind,很多东西不明确。但是经验,是遗传毒性是至少的,对于疫苗ind,建议做全点。可以单独做,可以放在疫苗长毒里面合并一起做。佐剂还要多一点,要评价其用的必要性,佐剂在药效时,单独做个对照组。自己找文献,总结下非临床部分信息。但是还要描述佐剂使用的必要性,在做药效时,还是要单独做个单独对照组。s部分,你们可能要做可比性研究,做到什么程度,你们自己看。
06委托生产
q:(北京-注册-项目管理-sunshine-173):现在同一个生产线可以接受不同企业委托同一个品种进行生产吗?
a1:(江苏-qa-miles 姜盘龙):可以。
a2:(上海-注册-贰雯):这个问题建议直接问下受托企业的省局,毕竟后续还是走省局流程,征得省局同意。
07口崩片be
q:(俞林龙):口崩片是可以在舌头上崩解后吞服,也可以用水送服,这种情况下做be的时候,两种服药方式都要做be吗?我看了cde公布的奥氮平口崩片,是只要只做一种。
a1:(沪-打杂-):你去翻翻fda各药be指南,我觉得应该不应该直接吞,还要评价口感。
a2:(广东-药品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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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两个都做,需要评估两种服药方式对生物等效性的影响,做对生物等效性的影响较大的服药方式
08gmp符合性检查
q:(注册-masami):b证的首个产品必须要进行gmp符合性检查吗?口服,注册核查未抽中,mah在北京,cmo在外省。
a1:(京-打雜-��� ):从未做过的,按法规是必须的。你看下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局有文件:公告〔2020〕20 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要跟北京局沟通的,采取什么方式,办法52条有要求。按要求是没做过的要做,北京的这个文说要动态。不过你可以打电话确认下。
a2:b证的首个产品必须要进行gmp符合性检查,至少是mah必须,受托生产企业是否需要,要根据生产企业历史检查情况和品种风险等级综合评定。
09邓白氏编号
q:(***):申报美国ind,是否需要先申请呢?
a:(北京-刘蔚佟(chris)-ectd):如果着急可以暂时不用,先用数字代替,但是后面要发个递交进行信息变更。
10临床申报
q:(北京-注册-舒心):pre-ind已经开过了,但体外药效学那块儿又补充了新的研究和结果,报临床会有什么问题吗?
a:(上海-注册-贰雯):没啥问题,你报就是了。pre就是提前看看你做了啥,具体还是看ind。
11变更后原料药申报
q:(四川-注册-vi):制剂使用变更后原料药申报上市,需要等原料药的补充申请获批吗?
a:(上海-注册-贰雯):需要,cde或者cfdi 或者其他省局上市后变更问答有。
12造影剂分类
q:(北京-注册-蕾蕾):造影剂国内目前都按药品管理吧?
a1:(上海-ra-冯新宇):我之前有个纳米的显影剂 需要搭配手持的的光谱的,是按器械报的。
a2:(上海-注册-贰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我之前遇到的,基本就是很纯粹的药品。
a3:(南京-注册-刘小懒):我们这边一些放射性的造影剂也是按照药品申报的。
13新药监测期
q:(ther):现在新批的一类、二类新药是不是没有监测期了?
a1:(蘑菇):没有了,现在应该实行的是数据保护期,新的药品管理办法中有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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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详见注册圈文章《新药监测期、数据保护期和市场独占期法规探讨》。
14ind稳定性
q:(成都-cmc&ra):目前ind对稳定性方面有强制要求么?比如1个月稳定性数据是否可以申报ind?
a1:(启德医药ra):这个还要看你毒理批的稳定性,一般来说你做完glp tox基本也要半年,毒理批6m+临床批1m,应该是可行的,有实践经验.保守一点的话最好是gmp批次3m。
a2:(***):你先沟通交流,那时候等待的时间都不止一个月稳定性了。
15ind申报
q:(成都-cmc&ra):口服固体制剂,ind阶段必须完成元素杂质研究和检测么?还是可以放到后面nda阶段做。
a:(阿睿):报ind可以风险评估加检测,不用验证。
16ind申报资料
q:(成都-cmc&ra):报ind,是不是申报资料模块二中的2.5临床综述,2.7临床总结,以及模块五中的临床研究报告,都不需要准备,结构中也不用体现?
a:(北京-ra-felicia):我理解结构中需要体现,不适用写个不适用声明。具体要不要交2.5、2.7.m5,需要看你们实际资料准备情况。
17新药首次ind
q:(上海~药品注册~小昭):新药首次申报临床试验时,是否不需提供2.7临床总结呢?参照新药1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总要求即可对吗?
a:(启德医药ra):首次ind不需要写2.7的,标注不适用即可。
18pre ind资料
q:(成都-cmc&ra):pre ind申请资料“4.药物研发前期研究总结情况”,有没什么范围要求,药理毒理这边提供到什么程度?有没有格式要求,比如按ctd什么的?
a:(珠海注册-nana):药理毒理这边提供到什么程度取决于你想到达的沟通交流的深度,按照沟通交流的模版格式,提供的资料足以让cde对你的问题作出回应即可。
19参比制剂持证商
q:(魔卡小樱):有没有碰到参比制剂持证商变更情况的?是重新备案了,还是在申报资料里说明即可?
a1:(李剑波):觉得应该在申报资料中说明,并附上相关证件。
a2:(mr.好先生):我的经验是重新备案,告诉cde 持证商变更。
a3:(希达):我遇到之前cde公布的持证商信息有错误的,我提交证明材料写邮件给cde了,对方认可了。我的建议一种思路按cde的回复要求弄,重点说清楚该品种之前已备案公示,现在只是持证商名称变了,提交变更证明,以及此变更不影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有效性。备案资料有模板,既然已公示过的,资料应该都齐全,填报就行了。 第二个思路是给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发邮件咨询,同时提供变更证明材料,也许不用重备案。都是需要在你提交的证明材料上做判断的,所以需要多沟通,资料准备充分。
20noael和loael
q:(三碗不过冈):化合物的无明显毒性作用剂量( noael) 和最低作用剂量( loael) 哪里能查到?
a:(雪神):在pic/s的指南中他给出了一些网站,就那个pi052-1,或者你可以找一下专门临床前研究的cro公司来买。
21辅料注射用水
q:(wsf):辅料注射用水是否无需登记?
a:(huang):不用。
22注册分类
q:(金鑫):请教一个问题:前体药物,按化1类还是化2.1类申报?
a:(大图图):前药大概率是化学1类 。
q:(金鑫):那如果代谢后的活性物质已经上市了,那前药还算是1类吗?
a1:(武汉-ra-ll):我们之前申报过这类药物,代谢后的活性物质已经上市了,prodrug 算是2类。
a2:还要看你这个前药结构具体改动了什么,1类或2类都有可能,建议看看替诺福韦前药。
23质量对比
q:(海阔天空):目前原料药是否还要求必须提供和参比制剂质量对比的信息?比如一种原料,是作为复方贴剂和乳膏的其中一个成分,而且也没有公示的参比制剂,这种情况需要和选这一个制剂做质量对比吗,是否能买已批准的国产原料药做质量对比?
a1:如果没有参比制剂,可以购买国内上市的质量比较好的原料或制剂进行对比研究。
a2:仿制的是制剂,不是原料药;原料药的质控需要符合ichq3a等的要求,不一定要和其他原料做质量对比。
24补充申请
q:(piano):补充申请现在有明确的法规要求吗?还是按照28号令的附件4准备吗?我们是打算报新增适应症的,这个需要以补充申请的形式递交资料,补充递交的这个资料是不是需要以ctd形式递交的,我现在知道需要递交哪些资料,就是不知道这些资料是不是需要以ctd的形式递交?
a1:(广州-注册-橘子果酱):化学药品按照《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2023年第15号)申报 。
a2:(泰州-注册-sy):生物制品按照《已上市生物制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3年第40号)。
a3:你这个是仿制药还是新药,新药的话处于什么阶段;不一定是简单的补充申请。
25参考文献格式
q:(山东–注册–vivian):ctd 注册材料对参考文献格式有要求么?在哪个文件里面?
a:(泰州-注册-sy):ctd对文献要求在'm4:2.5.7';m4,问答中是文献页码问题。可以参考cde发布的受理指南,做到申报资料全文统一、美观。
26批准临床药物
q:(上海+注册和毒理+薰衣草):fda网站上能看到美国批准临床的药物吗?不具体到某个药物的那种,而是像中国cde网站,打开可以看到全部批准临床的药物。
a1:(三迭纪-曹正康-南京-改良型新药):不可以,fda对于临床阶段药物产品保密。
a2:(蘑菇):汤姆森(是数据库,是综合性的商业数据库,可以查药品注册、临床、专利、销售等信息,需要收费)可以查到临床前阶段的药物。
a3:可以去clinicaltrials.gov找找看。
27临床申报
q:(上海-药品注册-曼步):化药2.2类临床申报,临床试验打算印度做,因此无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证明,那模块一1.3.8.7研究机构资质证明性文件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性文件?
a1:(苏州—ra-sailygu):申报临床,还没有做具体的临床试验,不需要提交gcp备案证明,只交glp证明就可以。
a2:你要在中国方向申报,就要按国内的要求来,建议提供材料和cde沟通确认印度这家机构的自制是否可行。
28临床申报
q:(李):新药,申请临床需要满足自制制剂放稳定性3个月吗?
a:(♬ 安,然了…):一般情况1个月可以,但是以往我们都是保证至少3个月。
29临床批件
q:(上海-ra-felix):如果国内拿到了1期临床批件,后续做3期还需要再报cta吗,还是只需要沟通交流?
a1:(广州-注册-沸沸):国内的3期的话,沟通交流。没有人会在3期又去申请一个ind号吧,除非是新增适应症联合用药啥的。
a2:(注册圈):已获准开展临床试验的,在完成ⅰ期、ⅱ期临床试验后、开展ⅲ期临床试验之前,申请人应向药审中心提出沟通交流会议申请,就ⅲ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要点与药审中心进行讨论。
30再申报
q:(药研杰森):第一次申请最后没通过的话,是需要重新再排队申请一次么?还是补交资料,等审批完这些资料就可以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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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金陵):根据不批准的原因,补充研究后完善资料,再次申报,受理,交费,再走一遍和首次申报一样的审评审批流程哦!
31适应症变更
q:(piano):一个已上市产品的适应症比如说是治疗重症型感冒,然后现在我想变为治疗轻型、重症型,这种情况属于新增适应症还是属于变更适用人群范围呀?
a:(晓宇):新增适应症。
32ind申请
q:(千千阙歌):在新药申请ind的实际操作中,除了提交完整的 i 期临床试验方案,ii 期临床试验方案框架要不要提交、可不可以不提交?
a1:(wendy):要提交框架。
a2:(花皙):我们没提交。
a3:(关山千里):总体研究计划+一期方案。
a4:(小花):cde新发的征求意见稿,也是建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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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cde药品信息
q:(suking):这里两个库里的品种是怎么收录的?上市药品信息里只有1005个品种,化中生都有;上市药品目录集里有5500个品种,只有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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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追梦):目前上市药品信息里品种绝大部分是新药,1类和2类,而上市药品目录集里包含(视同)一致性评价通过的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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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溶瘤病毒批签
q:(kitty):溶瘤病毒是否属于《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对象。虽然此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疫苗管理,但是有些cdmo的人员认为溶瘤病毒可能也需要每批都要批签?
a:(京-gmp-david):生物制品批签发目前针对的是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猜测没有用,国家局还没明确cgt类产品要进。干细胞类是产品有特殊要求。但也还没有进展到批签发的程度,几乎没有上市的,如果是单独的一个病毒,目前没有法规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的范畴。现在是有些指导原则要求种子库、细胞基质、细胞库之类的要复核,并不是批签发。其他特殊品种的,不是针对单个病毒的。
35联合用药
q:(西林):新药临床试验过程中想要申请与已上市药物联合用药治疗,要申请沟通交流会的话,是申请ii类还是iii类沟通交流会呢?
a:(注册圈):ⅱ类会议,指为药物在研发关键阶段而召开的会议, 建议申请ii类。
36国际通用名
q:(戒จุ๊บ):国际通用名是以药理活性成分命名的吗?去申请inn名是以这个化合物的活性成分(游离态)还是以它的结晶态(例如水合物)和盐型去申请(例如“恩替卡韦”是恩替卡韦一水合物,那么它去申请inn名称的时候是以恩替卡韦去申请的,还是以恩替卡韦一水合物去申请的)?
a:(注册圈):一般以以这个化合物的活性成分(游离态)和盐型去申请。具体参见who官网信息。
37沟通交流会
q:(仙仙):没有开展非临床研究与cde老师申请会议的嘛?一般一个项目申请会议可以申请几次?
a:(注册圈):复杂的重要非临床研究(致癌性研究等)的设计方案,申请人可提出沟通交流申请。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申请几次,申请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决定。
38剂型变更
q:(缘来如此):临床i期是口服液,iii期想变成固体分散体,这种临床期间变更,是直接走补充申请就可以么?像这种剂型变更,非临床需要做哪些呢,临床上是不是直接做be桥接就可以呢?
a:(注册圈):可以,不同剂型药物在体内吸收代谢不相同,需要考察。此类情况个比较复杂,临床期间改剂型需要慎重,改为固分是常释制剂还是控释,建议提供更多信息和cde沟通。
39不溶性微粒
q:(月):usp和jp的注射液制剂,“不溶性微粒”规定范围从哪儿可以查呢?有类似中国药典的通则吗?
a:(注册圈):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 指导原则中,q4b规定usp < 788> 、jp6.07和ep 2.9.19中关于注射剂不溶性微粒的分析方法均具有同等程度的效力。
40共线生产
q:(want):两个同为糖皮质激素类的外用乳膏,是否可以共线生产?
a:(注册圈):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严格的清洁验证,空调系统专用是前提。
41储存温度
q:(华艳):我们公司有个产品,原研药的储存条件是储存于-20℃以下,我们的长期稳定性进行了-20±5℃的条件的考察研究,我们的产品的储存温度能定为-20±5℃吗?
a:(注册圈):你的稳定性数据支持你的存储条件即可。
42委托生产
q:(windwin suki):原料药在提交dmf前已经委托生产,等后续获得a状态后,还允许这种委托生产吗?
a:(注册圈):原料药不可以委托生产,进行原料药登记时的生产企业即为该原料药的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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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做哪些事
《中级经济法·公司的登记管理》
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补充】公司注册网址: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
图为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界面
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姓名(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名称)【提示】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
经营范围属于在登记前需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住所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在迁入新的住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备案事项章程、经营期限、认缴出资额、董监高、登记联络员、受益人所有人相关信息
【提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非领取日期)
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变更发生(30日内),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应及时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歇业(自主决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补充】歇业、恢复、注销,都需要向社会公告歇业期间,可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
图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界面
注销登记公司注销登记前应当清算(成立清算组10日内向社会公告)(清算结束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先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简易程序注销(20日+20日)——经营异常名录不适用公示及注销:公示期20日,公示期届满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撤销登记:公示期45日处罚:因虚假公司登记被撤销的公司,,其直接责任人自公司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司登记
【第14篇】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吗
如何更改公司的名字?
变更公司名称基本流程:
1、到工商局领取企业核名表,并填好相关资料;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加公司公章;
3、提交好已经修正过的公司章程;
4、变更前的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工商局受理后,就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了;
6、带上新执照和法人资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受理的部门,可以更换公章;
7、拿到新公章后,到国税和地税,进行税务证的变更;
8、最后直接到直接到银行变更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就行了。
【第15篇】杭州公司名称变更
现在随着大家对于产权意识的不断提升,公司注册一般也都伴随着商标的注册,生活中我们也可以随处可见各色商标,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杭州公司商标注册及变更的流程!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商标是指变更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的货物,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你想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和数字,你应该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这将被视为新的商标申请,不应被称为商标变更。
下面主要介绍杭州代办公司商标变更的两种途径及商标变更的流程
杭州代办公司商标变更的两种办理途径
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变更商标注册申请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2、直接申请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
杭州代办公司商标变更的流程
1、准备申请文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申请变更注册人还应当提交由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证书的名称;
(2)申请变更书(以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处理的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
注:外国语言的申请文件,还需要提供翻译机构盖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在申请文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商标申请文件将送达商标局的代理机构办理。
3、缴纳变更费:
(1)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费500元;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变更的,申请人应当缴纳商标代理机构变更的官费和代理费,由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第16篇】合伙企业名称变更
绵阳弘信投资管理企业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订:
(1)普通合伙人:绵阳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本协议附件所列的“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同意共同设立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为此,各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
1.1设立
各方同意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设立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1.2名称
1.2.1合伙企业的名称为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1.2.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合伙企业名称变更的情况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并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3主要经营场所
1.3.1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在 绵阳市经开区塘汛东路 号万达广场 栋2层 号。
1.3.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或增加新的经营场所。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合伙企业注册的主要经营场所变更的情况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并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4目的
1.4.1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从事合伙企业经营,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
1.5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投资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商务咨询(除经纪)。(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1.6期限
合伙企业的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准)起至第10个周年届满之日止,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
1.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
1.7.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7.2责任的限制
(1)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合伙人的出资资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出资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2)除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导致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1.7.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2.1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仅接纳绵阳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普通合伙人,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如附件所示。
2.2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如附件所示。
2.3认缴出资
2.3.1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附件所示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和。
2.3.2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附件所示。
2.3.3普通合伙人可按照第5.1条约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
2.3.4合伙企业成立后,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接纳现有合伙人增加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或减少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
2.4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
2.4.1所有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2.4.2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于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上要求的出资日和收款账户按照缴付出资通知上要求的方式缴清。
第三条费用
3.1费用
3.1.1合伙企业的费用种类
(1)合伙企业开办费、清算费和日常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注册登记费、清算费等 ;合伙企业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通知费用、合伙企业的租金、水、电、物业费用等。
(2)合伙企业交易相关费用:指合伙企业进行日常经营交易和其他交易时,因交易衍生的与交易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交易税费、其他交易税费、手续费等。
(3)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用。
3.1.2合伙企业费用支付原则和比例
(1)合伙企业的开办费、清算费和日常运营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由合伙企业支付。
(2)合伙企业交易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由合伙企业支付。
(3)合伙企业最迟在每年度第一季度末按 元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用。
3.1.3合伙企业的费用可以从各合伙人缴纳的投资本金、合伙企业的收益中提取支付。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4.1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绵阳卓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当然担任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4.1.2执行事务合伙人选择程序为: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1.3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或更换其委派的代表。
4.2执行合伙事务
4.2.1为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的运营、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及其他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拥有排他性的权力,并可对法律规定和本协议及合伙人另行约定的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的事项独立作出决定而无需进一步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2)为实现合伙目的及履行合伙人之间的约定,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所有其他必要的行动,并对合伙企业产生约束效力;
(3)应履行《合伙企业法》(无论是否为合伙企业利益)规定的普通合伙人应履行的职责,各方在此确认普通合伙人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履行该等职责;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接受有限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
4.2.2第4.2.1条项下普通合伙人独占及排他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代表合伙企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
(3)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选聘合伙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7)订立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协议;
(8)处分合伙企业因正常经营业务而持有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9)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0)为合伙企业的利益代表合伙企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11)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2)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3)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4.2.3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按照第8.2条修改或修订本协议的相关文件。
(2)使合伙企业主体资格存续、能够继续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行动并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登记、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符合本协议约定之变更事项的企业登记、备案文件。
上述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的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合伙期限及《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登记、备案事项的变更;上述企业登记、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申请书、认缴或实缴出资确认书、变更决定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委派书及其他登记、备案文件。
(3)有关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入伙、退伙、合伙权益转让事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入伙协议、退伙协议、合伙权益转让协议、增加或减少认缴出资协议。
(4)当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约定及《合伙企业法》的要求解散和终止的相关文件。
4.3执行事务合伙人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因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故意不当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和更换
4.4.1如因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意不当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作出书面生效决议,可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
(1)合伙企业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以致无法继续营业,且长期无法恢复营业;
(2)其他违反《合伙企业法》、本协议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造成合伙企业损失超过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50%以上的行为。
4.4.2合伙人在作出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之生效决议同时,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4.3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程序:
(1)有限合伙人代表全部实际出资额的30%及以上提出;
(2)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作出书面生效决议。
4.4.4按4.4.3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执行事务合伙人停止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
4.5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6举债和担保
合伙企业不得举借债务或为任何人士提供担保。
第五条入伙、退伙及合伙权益的转让
5.1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应遵守以下条款:
(1)有限合伙人应为四川豪庭世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庭世家公司”)或其控制下子公司、关联公司的雇员,合伙人应与豪庭世家公司或控制下的子公司、关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实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如果有限合伙人达到退休年龄,且不再与上述(1)约定公司签订聘任合同,以其不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为前提,可以继续持有其在合伙出资份额。
(3)如果有限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在不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的前提下,可以继承其所持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无条件继承并承担该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4)在以下任一情形下,各合伙人或其继承人应依照其转让时公允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出资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
1)有限合伙人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上述(1)约定公司的原因自上述(1)约定公司离职,或因严重违纪与上述(1)约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有限合伙人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未满足上述(1)约定公司考核制度的要求或不能胜任其在上述(1)约定公司所担任的职务;
3)有限合伙人故意或过失泄露上述(1)约定公司的技术、商业或其他秘密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给上述(1)约定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4)有限合伙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限合伙人退休后,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职务或业务;
6)有限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职务或业务;
7)其他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条件或严重损害上述(1)约定公司、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5)在出现本条上述第(4)项规定的情形且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将其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之前,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享有合伙企业分红的权利。
5.2各有限合伙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各合伙人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因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依法代理该有限合伙人行使其在合伙企业的权益。
(2)各合伙人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方所拥有的合法财产,不存在潜在纠纷或第三方权利限制。
(3)各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各合伙人承诺取得本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后,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并承诺于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与上述(1)约定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签署保密协议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5)各合伙人保证遵守与上述(1)约定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不会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或类似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本合伙企业任职或直接间接的存在投资关系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服务。
(6)各合伙人保证不利用其合伙人地位作出有损于本合伙企业或上述(1)约定公司利益的行为。
(7)各合伙人保证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行为并非受任何其他方的委托代为进行,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的安排,资金来源合法,无争议。
(8)各合伙人不得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其他财产份额指定出资具体的企业。
5.3有限合伙人入伙
合伙企业成立后,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与新的有限合伙人签署有关入伙相关入伙协议、文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企业变更登记文件。
5.4有限合伙人退伙
合伙企业成立后,有限合伙人无权要求退伙。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合伙人之间约定的退伙事由,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有限合伙人退伙。普通合伙人并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与退伙的有限合伙人签署有关退伙相关的全部协议、文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企业变更登记文件。有限合伙人退伙时,当然退出岗位分红份额。
5.5普通合伙人入伙
在绵阳卓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不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入伙。
5.6普通合伙人退伙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如普通合伙人发生合伙人之间约定的退伙事由,普通合伙人应当退伙。
5.7合伙权益的转让
5.7.1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其持有实际出资权益,不包括当然转让岗位分红的权益。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权。
5.7.2除非合伙人之间另有约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
5.7.3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合伙人可以将其持有的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1)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全部责任和义务;
(2)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
5.8减少认缴出资
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减少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5.9合伙权益出质
除非合伙人之间另有约定,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合伙权益出质。
5.10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以书面方式作出决议,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5.11普通合伙人应将有限合伙人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
6.1合伙人会议
6.1.1在合伙企业成立后,每一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普通合伙人应召开一次合伙人会议。
6.1.2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3以上有限合伙人提议,合伙人可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6.2合伙人会议内容
6.2.1合伙人会议讨论一下事项,并就以下第(2)、(3)项事项作出决议: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除明确授权和本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有限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3)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有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6.2.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会议对上述条款第(2)、(3)项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普通合伙人及代表本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2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作出。
6.2.3合伙人会议不得对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或限制。
第七条损益分配
7.1损益分配原则
7.1.1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以每个会计年度在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加岗位分红比例之和分配的方式分配。
7.1.2合伙企业的亏损在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7.1.3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进行。
7.2分配
7.2.1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合伙企业获得的可供分配现金收益,普通合伙人综合考虑合伙人的利益及符合届时之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基础上,有权单独决定以合理方式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1)扣除本协议第三条中规定的应计提或支付的费用后的剩余收益为可分配净收益,可分配净收益应当按照实际出资加合伙人岗位分红比例之和向全体合伙人分配:
1) 如果合伙企业的年收益率低于8%,则全部可分配净收益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加岗位分红比例之和进行分配;
2) 如果合伙企业的年收益率达到或超过8%,则可分配净收益的98%由全体合伙人按照上述1)进行分配,可分配净收益的2%再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8.1.1普通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1.2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如发生违约行为,适用第4.3条的约定。
8.2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8.2.1有限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2如有限合伙人未按约定缴付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方式由合伙人另行约定。
第九条解散与清算
9.1解散
9.1.1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
(1)合伙企业期限届满;
(2)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退伙且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3)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
(5)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或合伙人另行约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9.2清算
9.2.1一旦清算事件发生,合伙企业除为清算目的而继续处理日常事务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合伙企业应清理资产,向债权人和合伙人清偿债务。
9.2.2清算由清算人负责,清算人根据合伙人约定的方式产生,清算人应按合理商业原则将合伙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在合伙企业清算期内变现。合伙企业的清算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及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可分配部分,按合伙人之间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9.2.3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0.1.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0.1.2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绵阳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0.2修改协议
除对普通合伙人特殊授权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的修改,应经普通合伙人及代表本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2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作出。
10.3签署
10.3.1本协议经签署后生效。
10.3.2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事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0.3.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普通合伙人执一份,合伙企业保存两份,供有限合伙人查阅,提交登记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合伙人及其出资
合伙人
姓名/名称
身份
住所
证件名称及编号
出资
方式
认缴出资额(元)
岗位授权分配比例
合计分配比例
普通
有限
总认缴
出资额
[本页无正文,仅为有限合伙协议之签署页]
各合伙人于开头所列日期签署本协议:
普通合伙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