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司名称变更后要重新建账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名称变更后要重新建账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公司名称变更后要重新建账吗
新建单位和原有单位在年度开始时,会计人员均应根据核算工作的需要设置应用账簿,即平常所说的“建账”。建账基准日应以公司成立日即营业执照签发日或营业执照变更日为准,由于会计核算以年度、季度、月进行分期核算,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公司成立当月月末或下月初为基准日。如果公司设立之日是在月度中的某一天,一般以下一个月份的月初作为建账基准日。
一、建账依据
企业建立新账的依据应以经合法中介机构审验评估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须经有关部门确认或备案)、验资报告为基础,通过评估调整(即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并经有关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和会计调整(即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会计建账基准日之间的会计账项调整)后的财务账项作为建账依据。
二、所需材料
1.账本
(1)总帐:一般采用“订本式帐簿”。
(2)明细帐:一般采用“活页式”帐页,格式主要有: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和多栏式。
(3)日记帐:主要有: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4)备查帐:根据单位是否需要来设置。
如果你是用电脑记账的话,那就简单些,只需要启用新账套,设定科目,设计好报表就可以了。
2.各种凭证和用具
(1)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
(2)报销凭证:借款单、费用报销单、收据等。
其他:记账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封面、凭证装订线、装订工具、科目章、记账用具(红、黑色笔、红蓝印泥、曲别针、大头针、胶水、口取纸等)。
(3)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等相关会计报表
三、建账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与企业相适应。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也小,设置账簿时就没有必要设许多账,所有的明细账合成一两本就可以了。
2.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
四、建账程序
1.按照需用的各种账簿的格式要求,预备各种账页,并将活页的账页用账夹装订成册。
2.在账簿的“启用表”上,写明单位名称、账簿名称、册数、编号、起止页数、启用日期以及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在本年度调动工作时,应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3.按照会计科目表的顺序、名称,在总账账页上建立总账账户;并根据总账账户明细核算的要求,在各个所属明细账户上建立二、三级明细账户。原有单位在年度开始建立各级账户的同时,应将上年账户余额结转过来。
4.启用订本式账簿,应从第一页起到最后一页止顺序编定号码,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簿,应按账户顺序编本户页次号码。各账户编列号码后,应填“账户目录”,将账户名称页次登入目录内,并粘贴索引纸(账户标签),写明账户名称,以利检索。
五、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与企业相适应
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也小,有的企业,一个会计可以处理所有经济业务,设置账簿时就没有必要设许多账,所有的明细账可以合成一、两本就可以了。
2.依据企业管理需要
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
3.依据账务处理程序
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也不同。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处理程序,也就选择了账簿的设置,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企业的总账就要根据记账凭证序时登记,你就要准备一本序时登记的总账。
不同的企业在建账时所需要购置的账簿是不相同的,总体讲要依企业规模、经济业务的繁简程度、会计人员多少,采用的核算形式及电子化程度来确定。
但无论何种企业,都存在货币资金核算问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都必须设置。另外还需设置相关的总账和明细账。所以,当一个企业刚成立时,你一定要去会计商店去购买这几种账簿和相关账页,需说明的是明细账有许多账页格式,你在选择时要选择好你所需要的格式的账页,如借贷余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等,然后根据明细账的多少选择你所需要的封面和装订明细账用的胀钉或线。另外建账初始,必须要购置的还有记账凭证,如果该企业现金收付业务较多,在选择时就可以购买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如果企业收付业务量较少购买记账凭证(通用)也可以、记账凭证封面、记账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装订线、装订工具。为报表方便还应购买空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会计报表。
4.建账要谨慎
不建账外账。会计应以诚信为本,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这是每一个会计人员应遵从的职业操守。
建好备查账。并非每个企业都要设置备查账簿,对于一些经济事项繁杂而总账和明细账又不能详细反映的业务,我们可以设置如应收账款备查簿、应收票据备查簿、递延税款备查簿等。事后查账时,备查簿便是最好的备忘录。
资料要齐全。成立一个合法的企业必须有以下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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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合伙企业名称变更
绵阳弘信投资管理企业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订:
(1)普通合伙人:绵阳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本协议附件所列的“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同意共同设立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为此,各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
1.1设立
各方同意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设立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1.2名称
1.2.1合伙企业的名称为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1.2.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合伙企业名称变更的情况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并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3主要经营场所
1.3.1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在 绵阳市经开区塘汛东路 号万达广场 栋2层 号。
1.3.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或增加新的经营场所。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合伙企业注册的主要经营场所变更的情况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并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4目的
1.4.1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从事合伙企业经营,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
1.5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投资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商务咨询(除经纪)。(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1.6期限
合伙企业的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准)起至第10个周年届满之日止,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
1.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
1.7.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7.2责任的限制
(1)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合伙人的出资资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出资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2)除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导致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1.7.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2.1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仅接纳绵阳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普通合伙人,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如附件所示。
2.2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如附件所示。
2.3认缴出资
2.3.1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附件所示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和。
2.3.2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附件所示。
2.3.3普通合伙人可按照第5.1条约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
2.3.4合伙企业成立后,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接纳现有合伙人增加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或减少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
2.4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
2.4.1所有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2.4.2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于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上要求的出资日和收款账户按照缴付出资通知上要求的方式缴清。
第三条费用
3.1费用
3.1.1合伙企业的费用种类
(1)合伙企业开办费、清算费和日常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注册登记费、清算费等 ;合伙企业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通知费用、合伙企业的租金、水、电、物业费用等。
(2)合伙企业交易相关费用:指合伙企业进行日常经营交易和其他交易时,因交易衍生的与交易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交易税费、其他交易税费、手续费等。
(3)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用。
3.1.2合伙企业费用支付原则和比例
(1)合伙企业的开办费、清算费和日常运营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由合伙企业支付。
(2)合伙企业交易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由合伙企业支付。
(3)合伙企业最迟在每年度第一季度末按 元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用。
3.1.3合伙企业的费用可以从各合伙人缴纳的投资本金、合伙企业的收益中提取支付。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4.1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绵阳卓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当然担任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4.1.2执行事务合伙人选择程序为: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1.3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或更换其委派的代表。
4.2执行合伙事务
4.2.1为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的运营、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及其他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拥有排他性的权力,并可对法律规定和本协议及合伙人另行约定的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的事项独立作出决定而无需进一步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2)为实现合伙目的及履行合伙人之间的约定,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所有其他必要的行动,并对合伙企业产生约束效力;
(3)应履行《合伙企业法》(无论是否为合伙企业利益)规定的普通合伙人应履行的职责,各方在此确认普通合伙人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履行该等职责;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接受有限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
4.2.2第4.2.1条项下普通合伙人独占及排他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代表合伙企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
(3)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选聘合伙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7)订立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协议;
(8)处分合伙企业因正常经营业务而持有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9)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0)为合伙企业的利益代表合伙企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11)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2)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3)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4.2.3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按照第8.2条修改或修订本协议的相关文件。
(2)使合伙企业主体资格存续、能够继续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行动并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登记、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符合本协议约定之变更事项的企业登记、备案文件。
上述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的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合伙期限及《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登记、备案事项的变更;上述企业登记、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申请书、认缴或实缴出资确认书、变更决定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委派书及其他登记、备案文件。
(3)有关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入伙、退伙、合伙权益转让事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入伙协议、退伙协议、合伙权益转让协议、增加或减少认缴出资协议。
(4)当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约定及《合伙企业法》的要求解散和终止的相关文件。
4.3执行事务合伙人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因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故意不当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和更换
4.4.1如因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意不当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作出书面生效决议,可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
(1)合伙企业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以致无法继续营业,且长期无法恢复营业;
(2)其他违反《合伙企业法》、本协议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造成合伙企业损失超过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50%以上的行为。
4.4.2合伙人在作出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之生效决议同时,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4.3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程序:
(1)有限合伙人代表全部实际出资额的30%及以上提出;
(2)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作出书面生效决议。
4.4.4按4.4.3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执行事务合伙人停止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
4.5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6举债和担保
合伙企业不得举借债务或为任何人士提供担保。
第五条入伙、退伙及合伙权益的转让
5.1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应遵守以下条款:
(1)有限合伙人应为四川豪庭世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庭世家公司”)或其控制下子公司、关联公司的雇员,合伙人应与豪庭世家公司或控制下的子公司、关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实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如果有限合伙人达到退休年龄,且不再与上述(1)约定公司签订聘任合同,以其不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为前提,可以继续持有其在合伙出资份额。
(3)如果有限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在不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的前提下,可以继承其所持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无条件继承并承担该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4)在以下任一情形下,各合伙人或其继承人应依照其转让时公允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出资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
1)有限合伙人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上述(1)约定公司的原因自上述(1)约定公司离职,或因严重违纪与上述(1)约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有限合伙人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未满足上述(1)约定公司考核制度的要求或不能胜任其在上述(1)约定公司所担任的职务;
3)有限合伙人故意或过失泄露上述(1)约定公司的技术、商业或其他秘密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给上述(1)约定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4)有限合伙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限合伙人退休后,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职务或业务;
6)有限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职务或业务;
7)其他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条件或严重损害上述(1)约定公司、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5)在出现本条上述第(4)项规定的情形且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将其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之前,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享有合伙企业分红的权利。
5.2各有限合伙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各合伙人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因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依法代理该有限合伙人行使其在合伙企业的权益。
(2)各合伙人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方所拥有的合法财产,不存在潜在纠纷或第三方权利限制。
(3)各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各合伙人承诺取得本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后,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并承诺于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与上述(1)约定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签署保密协议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5)各合伙人保证遵守与上述(1)约定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不会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或类似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本合伙企业任职或直接间接的存在投资关系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服务。
(6)各合伙人保证不利用其合伙人地位作出有损于本合伙企业或上述(1)约定公司利益的行为。
(7)各合伙人保证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行为并非受任何其他方的委托代为进行,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的安排,资金来源合法,无争议。
(8)各合伙人不得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其他财产份额指定出资具体的企业。
5.3有限合伙人入伙
合伙企业成立后,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与新的有限合伙人签署有关入伙相关入伙协议、文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企业变更登记文件。
5.4有限合伙人退伙
合伙企业成立后,有限合伙人无权要求退伙。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合伙人之间约定的退伙事由,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有限合伙人退伙。普通合伙人并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与退伙的有限合伙人签署有关退伙相关的全部协议、文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企业变更登记文件。有限合伙人退伙时,当然退出岗位分红份额。
5.5普通合伙人入伙
在绵阳卓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不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入伙。
5.6普通合伙人退伙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如普通合伙人发生合伙人之间约定的退伙事由,普通合伙人应当退伙。
5.7合伙权益的转让
5.7.1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其持有实际出资权益,不包括当然转让岗位分红的权益。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权。
5.7.2除非合伙人之间另有约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
5.7.3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合伙人可以将其持有的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1)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全部责任和义务;
(2)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
5.8减少认缴出资
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减少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5.9合伙权益出质
除非合伙人之间另有约定,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合伙权益出质。
5.10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以书面方式作出决议,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5.11普通合伙人应将有限合伙人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
6.1合伙人会议
6.1.1在合伙企业成立后,每一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普通合伙人应召开一次合伙人会议。
6.1.2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3以上有限合伙人提议,合伙人可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6.2合伙人会议内容
6.2.1合伙人会议讨论一下事项,并就以下第(2)、(3)项事项作出决议: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除明确授权和本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有限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3)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有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6.2.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会议对上述条款第(2)、(3)项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普通合伙人及代表本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2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作出。
6.2.3合伙人会议不得对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或限制。
第七条损益分配
7.1损益分配原则
7.1.1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以每个会计年度在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加岗位分红比例之和分配的方式分配。
7.1.2合伙企业的亏损在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7.1.3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进行。
7.2分配
7.2.1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合伙企业获得的可供分配现金收益,普通合伙人综合考虑合伙人的利益及符合届时之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基础上,有权单独决定以合理方式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1)扣除本协议第三条中规定的应计提或支付的费用后的剩余收益为可分配净收益,可分配净收益应当按照实际出资加合伙人岗位分红比例之和向全体合伙人分配:
1) 如果合伙企业的年收益率低于8%,则全部可分配净收益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加岗位分红比例之和进行分配;
2) 如果合伙企业的年收益率达到或超过8%,则可分配净收益的98%由全体合伙人按照上述1)进行分配,可分配净收益的2%再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8.1.1普通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1.2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如发生违约行为,适用第4.3条的约定。
8.2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8.2.1有限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2如有限合伙人未按约定缴付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方式由合伙人另行约定。
第九条解散与清算
9.1解散
9.1.1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
(1)合伙企业期限届满;
(2)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退伙且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3)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
(5)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或合伙人另行约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9.2清算
9.2.1一旦清算事件发生,合伙企业除为清算目的而继续处理日常事务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合伙企业应清理资产,向债权人和合伙人清偿债务。
9.2.2清算由清算人负责,清算人根据合伙人约定的方式产生,清算人应按合理商业原则将合伙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在合伙企业清算期内变现。合伙企业的清算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及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可分配部分,按合伙人之间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9.2.3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0.1.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0.1.2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绵阳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0.2修改协议
除对普通合伙人特殊授权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的修改,应经普通合伙人及代表本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2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作出。
10.3签署
10.3.1本协议经签署后生效。
10.3.2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事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0.3.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普通合伙人执一份,合伙企业保存两份,供有限合伙人查阅,提交登记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合伙人及其出资
合伙人
姓名/名称
身份
住所
证件名称及编号
出资
方式
认缴出资额(元)
岗位授权分配比例
合计分配比例
普通
有限
总认缴
出资额
[本页无正文,仅为有限合伙协议之签署页]
各合伙人于开头所列日期签署本协议:
普通合伙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第3篇】税务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a公司需要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已经做好了工商变更,如何进行税务变更,需先在电子税务局网上进行变更,再变更金税盘。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网上变更 1.实名人员以实名的方式登入电子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界面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如下图所示:
2.在“综合信息报告”项目栏选择“身份信息报告”,下拉选择“变更税务登记”或者“一照一码信息变更”,显示如下图所示:
3.在变更税务登记界面会自动显示变更前后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需要在这个界面填写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并点击“报送资料”,需要报送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报送成功依次点击“下一步”—“提交”。如下图所示:
二、税控盘变更 1.与开票操作一样登入开票软件,选择左上角的“系统设置”—“网上变更”—“金税盘网上变更”,对跳出来的界面点击“确认”。(有些企业由于电脑问题,没有网上变更的选项,需要去税务局找金税盘服务人员进行变更,或者换一台电脑安装试一试。)如下图所示:
2.变更结束后,可以点击“基础设置”—“参数设置”,查看企业名称是否变更成功。如下图所示:
【第4篇】公司变更名称的程序
1、上海公司名称变更需要上海一窗通网站做名称核准;网上名称核准后,会有名称核准通知书的下发;
2、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准备相应的名称变更签字文件;
3、带好现有的签字文件及执照正副本原件,去工商局交资料;
4、等待审核下发新的执照,并安排刻新的公章;
5、税务变更;
6、银行变更;
【第5篇】外资企业名称变更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
1、商务局办理变更股权转让手续;
2、国地税税源监控手续;
3、外管局资本项目处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4、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5、税务局办理变更信息;
6、财政局变更;
7、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6篇】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办理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
公司名称是一家公司对外明显的招牌,在经营过程中,往往会由于市场竞争或者其他的原因,需要变更公司名称,但是不太清楚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不太清楚公司名称变更需要什么材料,今天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第一步,先进行新名称核准,确保名称可以使用。
第二步,公司名称变更,需要出具章程修正案,或者出新章程,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旧的执照回收,名称完成后下发新执照。
第三步,领取新的执照后需要重新刻章。
第四步,税务系统重新进行备案登记,领取完新执照后去税务局办理变更。
第五步,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信息名称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大致就是上边的五步,下边个大家介绍下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3、法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修正案。
4、公司名称变更批准的有关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准备上述材料,相关负责人配合签名和认证后才能操作,如果要进行公司名称变更的话,一定要把材料准备完全,不然被驳回后还要重新再提交一遍,太浪费时间。
【第7篇】公司名称变更核名
公司名称代表着企业的品牌与形象,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企业的发展与扩大,变更公司名称也是常有的事。
01
公司名称变更的原因
1、企业为了改善形象,特别是当企业有丑闻、财务困境、涉及重大诉讼等历史时,通过更换企业名称是有效改善形象的途径。
2、如果原企业名称有不突出、不上口等缺陷,或者原企业名称知名度还不如其主导产品品牌高,企业为了使品牌更加鲜明化,就可能单纯更换企业名称。
3、企业被收购,成为收购方企业的子公司或完全融合到收购方企业的原有业务中,收购方推出自己的品牌。
4、企业的某项新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技术、组织机制、财务、行业等原因,需要推出新品牌加强其独立性,因而赋予新业务子公司新的名称。
5、企业为了实施战略转型,将原来带有行业或产品特点的名称进行更换。
6、多品牌企业实施品牌整合,意在突出优势品牌。企业更名产生的最主要的影响是其实就是企业形象识别。而企业形象识别中,最重要的品牌识别。
这种影响是一系列的,也是事关企业命运的。好的效果,就是企业既可保留原有的市场影响,又可以引入全新的企业形象进入竞争。
02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
工商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核准通过后,工商局会出具一个名称核准通知,即可变更。
名称预先核准是公司更名的重要步骤之一,目的是核实公司计划更改的名称能否被作为企业名称并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2
营业执照变更
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有体现公司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需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换取新的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
3
重新刻章
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且原来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4
银行变更
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以及所有印鉴。
注意:由于国家规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营业执照一证),故变更公司名称时,无需变更组织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
税务变更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登记类型、生产经营期限等。
以上就是一套公司名称变更的正常流程,虽然经过这一系列程序后,公司的名称变更已经完成,但是潜在的一些事项却还未处理,所以在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企业还需办理其它变更手续。
1、变更社保账户。带上新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和旧的社保登记证,填写变更单位信息表,到社保开户窗口做变更,打印新的社保登记证,然后去医疗窗口做变更。
2、商标变更。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企业还需持变更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3、其他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文件或证书变更
比如:社保登记证、专利证、著作权证、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公司的许可证(如icp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等)、公司的资质证书(如高新证书)等等,如果公司有上述证件,也要做相应的变更。
综上,企业进行公司名称变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还需要在名称变更后办理其它变更手续,企业如若在公司名称变更一系列操作方面存有疑问或遇到困难,便有必要寻求专业工商代理公司进行详情咨询或业务委托,以使公司名称变更相关操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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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公司名称变更公告
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准,“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太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从2023年1月6日起,我公司以“太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名称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保持不变,原有的工作职能、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均保持不变。
如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地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与厚爱。
特此通告,望周知。
太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来源:太原地铁 责编:汤华 李琳
【第9篇】公司名称变更申请
若你对公司名称不满意,或某些原因需要改名称,那就改!这就是所谓的【公司名称变更】了。未避免麻烦,在这里提醒部分准备开公司的老板,公司名称一定要深思熟虑再决定,否则后面不满意了,变更也是麻烦的。
想要变更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程序是非常繁多的,但你要清楚变更公司名称,先是进行变更提交,然后进行变更登记,然后就是提交变更所需的材料等。变更要想又快又省事,还得看我~有需要的欢迎找我免费咨询哟~下面给大家罗列了公司变更流程:
一、工商变更
想要变更公司名称,先进行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再提交变更申请。若经核准通过后,工商局就会发给你一个名称核准通知,届时就可以变更了。
名称预核属于公司名称变更中主要步骤之一,目的就是为了核实公司计划更改的名称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二、公司营业执照变更
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是有公司名称的,所以你公司名称变更,相应的,营业执照也要变更。工商变更申请通过后,你要到工商办证大厅进行办理换取新的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
三、重新刻章
工商变更完成后,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进行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且将原来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缴销。
四、银行变更
若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和【机构信用代码证】也需进行相应变更。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到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以及所有印鉴;
注:由于国家规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营业执照一证),故变更公司名称时,无需变更组织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五、商标证书变更
《商标法》规定了,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如有申请商标的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后,也要做相应的商标证书变更。
六、 其他有用到公司名称的文件/证书变更
如:社保登记证/专利证/著作权证/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公司的许可证(如icp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等)、公司的资质证书(如高新证书)等等,如果公司有上述证件,也要做相应的变更。
七、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特殊行业变更名称需向相关部门报备批准的,需提交该部门的批准文件。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一系列流程以及相应需要变更的证件/证书。由此可见,公司名称在注册前就要决定好,选择自己满意的,就不会有变更公司名称的想法了。当然,有需求或有困难可找我咨询,随时等你来~
本期文章就到这里了,点个关注,下期更精彩~
【第10篇】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的名称十分重要,不仅仅是企业对外的一个宣传,也是品牌的承载物,所以好的名称也是非常的重要。不过它也是国家市场管理部门重要的管理依据,因此企业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发生了名称的变更,那么是需要进行公司名称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变更流程你知道吗?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注意些什么?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首先需要到公司工商管辖地进行公司新名称的核名。
2、核名通过后,就可以在工商部门进行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填写相关的资料,然后打印。
3、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公司名称变更,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去领取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注意事项
1、公司名称变更后,不仅仅只是办理公司的名称变更,一般来说,含有公司名称的资料都是需要进行变更的,比如说公司的税务登记、银行基本账户、印章、商标、专利、许可证等等各种资料,所以公司名称变更后需注意这点,以免影响公司后续的经营。
2、公司名称变更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如果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年,或者公司名称变更时间未满一年,公司是没有办法在继续变更名称的。
所以,公司名称的变更并不简单,不只是重新排队进行公司核名,进行变更即可。而且公司的名称是企业品牌的象征,企业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之前的许多的用户都可能会发生丢失。特别是如果企业一些的资料、资产在公司名称发生变更了之后,注意都是需要进行及时的变更,如果没有注意到后续这一系列问题,还会为公司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第11篇】公司名称变更车辆变更
车内加个装饰,车身换个颜色,加装行李架……上面这些对车辆的改动,需不需要到交管部门登记备案呢?
本期小编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机动车的变更业务,赶快收藏~
哪些情况需要做车辆信息变更?
* 需交验机动车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车身颜色的;(可异地办理)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 无需交验机动车
以下情形需申请变更登记,无需交验机动车。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
2、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的。
哪些情况需要申请变更备案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或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四)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五)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可异地办理)
(六)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可异地办理)
(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样式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可异地办理)
哪些变更可以“跨省通办”?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变更后十日内申请)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变更后三十日内申请)
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提醒: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加装、换装的总体原则: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
活动时间2023年11月4日 至 2023年11月5日
【第12篇】代办公司名称变更
重庆代办公司注册个体营业执照财务外包咨询
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专注企业服务多年,累计成交量已突破10万家,好评率高达98%,值得您信赖!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经营范围:
1、工商代办:公司注册、工商变更(名称变更、地址变更、股权变更、法人变更、范围变更)、执照年检、公司注销、执照移出异常名录;
2、财税代理:代理记账、纳税申报、财务咨询、旧账整理、会计核算 ;
3、资质代办:卫生许可证(理发店、酒店、住宿服务类等)、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食品类)、进出口权证、专卖零售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
4、知识产权:商标注册、专利版权、网站建设、logo设计等。
服务区域: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两江新区等以及重庆周边区县。
【第13篇】公司名称变更公函
作者/葛冰律师
【案情简介】
隆源思泉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向原工商怀柔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并提交了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文件、证件。其中,提交的法定代表人宋某身份证复印件的有效期起止日期为2006年2月17日至2026年2月17日。原工商怀柔分局经审查后,于当日作出准予设立登记的决定。
宋某于2023年10月12日身份证丢失补领了身份证,丢失的身份证有效期限为2006年2月17日至2026年2月17日,签发机关为齐河县公安局。补办的身份证有效期限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33年10月12日。隆源思泉公司设立登记系他人冒用的宋某于2023年丢失的身份证及其身份信息非法办理。
遂宋某于2023年8月2日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原工商怀柔分局未尽到必要的审查和监督检查义务导致错误登记,要求怀柔市场监督局撤销原工商怀柔分局对隆源思泉公司作出的设立登记。
【判决结果】
撤销原工商怀柔分局对第三人隆源思泉公司作出的设立登记,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及鉴定费。
【律师解读】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本案被告主体是否适格?被冒名办理公司登记导致错误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否承担责任?
一、宋某提起撤销登记行政诉讼,本案被告主体是否适格?
被冒名登记属于行政许可,是登记机关行政行为的结果。被冒名人可以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登记行为。
首先,被冒名者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冒名登记。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第1条规定:“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由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登记机关发生过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撤销”。
根据上述规定,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由登记机关负责。被冒名者可以直接通过登记机关解决,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冒名登记。
其次,被冒名者可以起诉登记机关撤销虚假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第1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第8条中规定:“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根据上述规定,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应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以外的其他公司的登记。
此外,《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6款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故被冒名登记纠纷中,被冒名者可以起诉工商管理部门撤销虚假登记,通过法院行政诉讼途径解决。本案中,原工商怀柔分局作为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具有受理涉案工商设立登记申请并进行审查的法定职责。根据《北京市怀柔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原工商怀柔分局变更为怀柔市场监督局,故怀柔市场监督局为本案适格被告。
二、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实导致错误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否承担责任?
本案中,原告宋某认为原工商怀柔分局在办理隆源思泉公司的设立登记时,未尽到必要的审查和监督检查义务,而导致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冒用注册登记。原工商怀柔分局是否尽到审查义务呢?
首先,公司登记机关仅对登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真实并不导致行政行为违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上述规定,工商部门作为公司登记机关仅对登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其客观上无法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全面的实质审查。本案中,法院也认为原工商怀柔分局对公司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必要审查,已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故在公司登记机关尽到形式审查义务的情况下,请求法院撤销登记的理由并不是工商局的登记行为违法。
其次,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实导致错误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撤销。
在被冒名办理工商登记此类案件中,被冒名人需要对其被冒名的事实,包括需要对签名非本人签署、未经本人授权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冒名者如果通过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证明相关文件并非自己所签署,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在综合上述证据确认注册文件虚假、错误登记事实后,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撤销该登记。
本案中,根据鉴定意见“检材上的‘宋某’签名字迹与样本上的‘宋某’签名字迹不是同一人所写”及宋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宋某办证信息查询表、《关于宋某身份证办理情况的函复》能够证明原工商怀柔分局所依据的部分登记材料存在不具有真实性的情况。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案被诉设立登记所依据的事实基础已不存在,不能认定被诉设立登记系原告宋某的真实意思表示,该行政许可应当予以撤销。
司法实践中,被冒名办理工商登记类案件频发,被冒名者往往面临极大的风险。因此,在发现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后,被冒名者应当及时维权,可以选择直接向登记机关反映情况,要求登记机关撤销登记,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撤销登记的行政诉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择行政诉讼撤销登记的,应当在知道被冒名登记后六个月内起诉。且如果该登记作出的时间超过五年,法院将不予受理,则错失了行政诉讼的机会。
【第14篇】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吗
如何更改公司的名字?
变更公司名称基本流程:
1、到工商局领取企业核名表,并填好相关资料;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加公司公章;
3、提交好已经修正过的公司章程;
4、变更前的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工商局受理后,就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了;
6、带上新执照和法人资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受理的部门,可以更换公章;
7、拿到新公章后,到国税和地税,进行税务证的变更;
8、最后直接到直接到银行变更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就行了。
【第15篇】公司名称能变更吗
如果公司升级发展或者公司名称不能更好的引起消费者注意,公司名称会进行名称变更升级,生活中很多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升级的如“滴滴拼车”更名“青菜拼车”,接下江西小二财税小编整理了2023年公司变更流程,一起来看下吧。
2023年公司变更流程
◆先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
◆然后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的文件及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再由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审核;◆予以登记新的公司名称,发给新的营业执照。◆重新刻章,旧章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商标证书变更。
◆社保登记证、专利证等与前公司名称有关的证件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章程修正案要求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文件。
公司更名要注意事项
◆公司名称一年以上方可变更。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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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变更公司名称流程
有些时候由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我们需要对公司的名称进行变更。
毕竟公司的名字也一样很重要,而且更甚,因为公司不是一个具体的人,只是一个大家“想象的共同体”,这就难免更虚拟化,所以一个与众不同又好记的企业名称显得尤为重要。
你公司的名称容易被人记住吗?
你有变更过公司名称吗?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
变更公司名称的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资料
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
企业变更公司名称的流程
变更公司名称流程
(一)名称预先核准:
核准公司新名称;(二)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任何的变更事项,都需要出公司章程修正案,或重新出公司新章程,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旧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会被收回,当名称变更完成后,会下发新的营业执照;(三)刻章:
因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重新刻章;(四)税局信息变更:
拿到新的公司营业执照后,应到税务局进行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一般信息会联网带过去;(五)开户银行变更信息:
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信息名称变更。(银行开户也可咨询小当家财税)
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如果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如果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因名称转让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提交《企业名称转让合同(协议)》、名称转让双方关于名称转让公告的报样、转让方企业的名称已变更的证明或转让方企业的注销证明。
8、营业执照正、副本(可以在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核准后申请人换照时提交)。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名称变更的后续事项
公司名称变更后,是不是就可以完事洗洗睡了呢,并没有,你还需要变更很多东西——凡是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文件或证书也都需要同步变更。
例如,公司的商标证、专利证、著作权证。
另外还有像公司在一些第三方平台的登记信息,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公司的许可证(icp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的资质证书(如高新证书)等等。
变更完这些后,你的公司名称变更才算是彻底完成了。
看完后是不是觉得这样好麻烦
没关系,
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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