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地址
公司营业执照地址跨区怎么变更?
例:白云迁到天河
步骤如下
1、先天河申请迁入
2、白云申请迁出
3、等调取档案
4、天河变更地址
5、工商变更后税务变更
6、变更银行信息
备注:迁入迁出都要做好相关资料,然后约工商受理号再去办理
地址变更
【第2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贷款吗
第一、借款人准备个人以及个体户经营等相关资料
借款人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等个人材料,还要准备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贸易合同、经营流水等经营相关的材料。准备好这些资料后就可以向金融机构去申请贷款。
第二、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发起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发起贷款申请,到金融机构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交贷款相关的材料。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核时,主要会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收入情况、征信情况等多方面进行分析,综合来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第三、金融机构对贷款进行审批,提出需要落实的相关条件
金融机构在进行贷款审批的时候还会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提出不同的落实条件。所谓的落实条件就是指借款人想要获得贷款需要达到额外的一些要求,如果借款人能够达到这些要求,那么金融机构就会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借款人对金融机构提出的条件进行落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借款人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完成需要落实的条件,相关的落实条件通过金融机构审核后,金融机构就会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3篇】工商营业执照年审
温馨提示
每年的的元月份咱们的营业执照就可以 申报啦,最迟不要超过4月份,如超过申报时间,官方将默认取消营业资格证, 有营业执照的朋友们请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报。
下面我给大家演示一下用手机申报营业执照年审步骤,首先 打开百度,在搜索栏,输入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官方。
如下图:
找到官网,点击进去。
如下图: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如下图:
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如下图:
点击年度报告填写,然后住左滑动可看到有个提示框,点击请按顺序填报。
如下图:
首先填写个体基本信息,然从上到下一一一填写,最后点击预览并公示。
如下图:
点击预览并公示会弹出作题页面,可根据题目答题,答题完毕之后点击确认公示。
如下图:
最后一页会看到己公示,就完成年报了。
如下图:
看到这里咱们的营业执照年报就算完成啦,路过的朋友念在小编创作不易的份上,帮忙动动你发财的手给小编点个赞,能关注一下小编就更好啦如有疑问可在下方留言,或私信给我。小编一定会及时回复您的。
【第4篇】甘肃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公告
市属各劳务派遣单位(含子公司、分公司):
为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秩序,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州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我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外省(市)、州外在我市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子公司。
二、年审时间
2023年3月5日至4月20日集中开展年审工作。
三、报送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附件1)。
四、年审方式
年审采取谁许可谁审核、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线上审核。各劳务派遣单位通过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管理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上传年审材料,按照《互联网端劳务派遣机构年审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进行注册和操作,并可在线上查询审核结果。(二)线下审核。采用线下现场年审的单位,请携带年审材料纸制版原件并提前向年审机关进行预约。
五、年审等次
年审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形:(一)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年度经营情况,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虚假承诺等问题。(二)不合格。逾期未参加年审,或有一年以上未年审记录的;劳务派遣单位被投诉或违法违规经营,经查实负有主体责任,拒不纠正和整改的;拒不接受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的;具有其他违规情形的。
六、结果运用
(一)合格等次的,优先推荐参加行业诚信等级评定和社会采购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选择合格劳务派遣单位。(二)不合格等次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或存在虚假承诺违法违规等问题的,符合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情形的,取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七、相关要求
(一)年审工作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已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面向社会公布年审结果。作为是否准予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变更、注销行政许可的依据。
(二)对于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不予办理延续手续,相关违规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三)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审的单位,将依法注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若企业不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联系人:马文忠
联系电话:0941-8211938
邮 箱:2843143749@qq.com
技术咨询电话:田工程师 0931-8435991
附件:
附件1 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doc
附件2 互联网劳务派遣机构年审系统操作说明.docx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4日
【第5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代办
许多人想成為个体工商户,自己创业做老总,不受他人的管束。但自个要忙店铺选址、店面装修等事,分不开身去申请营业执照,就想要找自个的朋友或家属帮自己代办。那麼,个体工商注册能够代办吗?下边找邦企为大伙儿作答。
个体工商注册能够代办吗?能。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13条規定: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者或是其委派的代理人能够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派其下属工商所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同时,准时做好营业执照年检。
由此可见,能够委派别人申办。委派别人申办的须要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登记條件
(1)个体工商户名字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构成。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能够选择“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可应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2)个体工商户名字不可带有以下内容和文字:
①有损于国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②违背社會公序良俗,不重视民族、宗教风俗的;
③也许会对群众导致欺骗或是误会的;
④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⑤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
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
⑦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
⑧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
⑨法律、法规規定严禁的别的文字和内容。
2、申请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写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营者签名);
(3)经营人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工商总局規定应提交的别的文件。
附注:港澳居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应该递交与开业登记一样的身份证件和身份核证文件,表格内没地方粘贴的,可独自递交。
【第6篇】东莞工商营业执照查询
东莞注册公司查询,拿到执照多久才能核税呢
政策上的相关规定,是每个人每一家公司都应该有义务遵守的,而公司在注册的时候,也就是一样了,东莞注册公司查询的话,拿到了营业执照需要在多久内就核税呢?这是很多创业者们所不了解的,下面东莞公司注册代理就来为大家介绍。
东莞注册公司查询,拿到营业执照核税时间:
1.现在的政策是三证合一,就是以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这三个证何为一个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用再去办理其他两个证件了。
2.在拿到了营业执照后,在六个月的时间内,就需要去注册所在地核税,东莞注册公司查询这方面要注意,这谁税务部门的政策规定,在六个月内,开好银行基本户,再到税务局核税,选择一个税种,一个适合于公司发展的税种,税种就影响到公司的开票类型,所申报的税项,都是有区别的。
小编今天的介绍就结束了,小编告诉创业者们,一家企业有着义务来正确的经营自己的公司,按照相关的规定,东莞注册公司查询拿到了营业执照,就要在六个月内核税,这是必须的,否则被抽查,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这是很严重的后果,创业者们十分注意这个问题。
【第7篇】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报
对于现今的经营主体来说,不管是大大小小的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亦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都是需要进行年报的,如果没有及时的进行年报工作,就将会导致企业存在失信记录,被载入经营异常,逾期满三年之后,还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就会导致企业的法人受到限制。那么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如何在网上进行年报的申报呢?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一下。
1、进入年报系统
个体工商户需要在网上进行年报的申报,那么首先可以使用电脑打开浏览器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进入。
2、注册登陆年报系统
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后,就需要先进行注册,一般是使用自身的相关证件的信息进行注册,在注册之后就可以进行登陆。
3、选择地区
在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后,就可以选择自身所受管辖的工商部门,比如说北京福田区,根据自身所在的城市区域进行选择,然后就可以进入企业的公示信息填报系统,开始准备年度报告的填写。
4、填写年报信息
根据所展示的内容,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保存即可。相对公司年报填写内容来说,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年报填写信息相对会少两个内容,“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是没有的,其它信息填写基本相同,在社保信息填写时需要重点注意一下。
5、预览并公示
在填写完成提交后,就可以进行预览和公示,在预览中可以浏览自身填写的信息是否存在错误,确认无误后,就可以点击预览打印,或点击提交并公示,提交完成后,就会在公示系统
以上即是个体工商户在网上进行年报的一些步骤流程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体户在填写年报信息的时候,都是需要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果填写的信息存在问题,那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的负责人等信息就会通报到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多个部门,造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第8篇】厦门工商营业执照查询
“有了电子营业执照,公司要网上办理业务就方便多了,特别是疫情期间,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近日,厦门有巢氏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中国台湾籍法定代表人在市市场监管局窗口成功下载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据悉,这是全省首张由港澳台及外籍法定代表人下载领取的电子营业执照。
可随身携带的电子营业执照既便利又安全,还可以用来发起“网上办”和“掌上办”。但一些企业因其港澳台及外籍法定代表人无法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无法享受这份便利。为方便企业办理网上业务、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今年5月10日起,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全省推出电子营业执照生成二维码功能,港澳台同胞、外籍法定代表人通过扫描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就可以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根据《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首次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变更登记后重新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时,需要由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使用相应小程序人脸识别后,才可下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部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无法使用人脸识别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生成二维码功能”推出后,这部分企业法人代表可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登记机关窗口,现场核实身份后,扫码下载电子营业执照。该项服务的推出,也让更多企业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开展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等便捷业务。
据了解,近年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商务领域的应用,已实现我市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电子档案查询、享受“i厦门”平台服务、网上商事登记等多项功能,且全程实名认证,办事留痕可查,助力电子营业执照成为商事主体办事创业的可靠身份凭证。目前,全市已有近10万户市场主体下载领用电子营业执照,5.8万户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方式登录各平台系统累计20万次。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王菁菁
【第9篇】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回复意见:您好!您的诉求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请到辖区市场监管理所办理,办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1寸照片1张。
4、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申请散装食品经营需要健康证原件。
5、如有批发需提供仓库定位图上述事项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示(相关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第10篇】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手续:
1、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11篇】个体工商户没营业执照
王先生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后经鉴定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一级,生活自理障碍为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王先生以与洗衣店存在劳动关系为由申请仲裁,得到确认。洗衣店对此不予认可,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请求驳回仲裁裁决。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洗衣店应当承担责任,并做出承担医疗费等共计45万余元的判决。
案情简介
个体工商户刘先生经营着一家洗衣店,王先生是该洗衣店的员工。2023年1月,王先生在骑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其以与洗衣店存在劳动关系为由申请仲裁,得到确认。2023年3月,王先生提请工伤认定,被鉴定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一级,生活自理障碍为完全生活自理障碍。洗衣店对此不予认可,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请求驳回仲裁裁决。经一审、二审,法院认定洗衣店应当承担责任,并做出承担医疗费等共计45万余元的判决。
因洗衣店未能主动履行义务,王先生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未能发现洗衣店可供执行的财产,王先生请求追加洗衣店经营者刘先生为案件的被执行人。王先生的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哪些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不经执行追加程序,直接要求法院对相关主体采取执行措施?
法官说法
针对这个问题,法律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即被执行人企业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不经执行追加程序直接执行经营者,同时,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亦可以直接将经营者列为被告。
个体工商户的本质是从事工商活动的个人或者家庭,个体工商户有其字号,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可以作为案件的被执行人。既然个体工商户作为独立的民商事主体,其财产则成为关注的焦点。民法典对此已经进一步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当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体工商户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具体到本案中,洗衣店的字号是被执行人,王先生在自身债权没有得到有效清偿时,可以请求法官直接执行该洗衣店经营者刘先生或者刘先生家庭的财产。
案件引申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两种情形,也可不经执行追加程序,直接执行相关主体
情形一:被执行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的,可不经执行追加程序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从营业主体即企业主体的角度对投资形式、法律责任方面对企业类型进行的一种划分,《个人独资企业法》通过对其企业组织形式、责任方式进行的法律规定,引导并规范经营者采取合法的经营行为。与个体工商户相比,作为商事交易活动的主体的个人独资企业,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还是经营模式上都具有独立性、规范性、组织性与规模性。但是,经营模式并未影响财产归属的变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在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情形二:被执行人的企业性质是公司法人,可不经执行追加程序直接执行分公司
分公司是由公司设立,按照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领取了营业执照,具有经营的资格,但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从法律上来说,只要具备公司法上的分公司的自治,其具有与公司平等的民事主体和诉讼当事人地位,而不问其民事责任是否最终由公司承担,也不问分公司与总公司内部行政隶属和管理关系如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内部管理流程上的区分与公司、分公司财产的划分并不矛盾,分公司不具有自身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仍然属于公司所有。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从上述三种情形上可以看出,对于被执行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者、公司时,申请执行人可不经执行追加程序,直接向执行实施法官提出执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分公司的财产。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第12篇】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
坐标天津
很多老板注册完个体工商户,觉得营业执照不需要注销,认为对没有什么影响,让个体工商户自身自灭,今天财务小李就和大家说一说不注销执照后果。
只要公司涉及到的法人代表、股东,以后办理如下事情,都会受到相关限制的:
工商局黑名单,永远办理不了公司(股东、法人代表、监事)。
法人不能领养老保险、贷款买房、移民。
开不了国税、地税办不了税务登记,涉及欠税的会公告企业信息。
如果涉及有欠税款,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不能做飞机和高铁。
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
个人征信,以后很多都要受限制。
那下面财务小李就和大家说下注销执照的流程:
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如何注销?
1、首先到国税局拿一份表格,发票缴销,补税后,国税局会收回国税登记证,并给您一张国税注销通知书。
2、到地税局领取表格。补税后,会收回税务登记证,并给您一张地税注销通知书。
3去销个体户。
4、交回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将收回营业执照。
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第13篇】审工商营业执照怎么审
编者按:
为了向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司法服务和诉讼咨询,即日起,“奉法尚贤”特别开设“奉法·为民”系列,以劳动争议、离婚诉讼、房屋买卖、民间借贷、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常见的案由类型为划分,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梳理分析打官司遇到的相关问题,为您来法院诉讼提供指引。敬请关注!
01
程序篇
1.劳动争议纠纷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纠纷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纠纷原则上应仲裁前置,即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后再向法院起诉;但也有例外情形,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据,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3.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否适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虽然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但此类案件有别于普通民事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属“劳动合同纠纷”项下的四级案由,仍应适用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4.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需享受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如劳动者系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5.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存在申请仲裁主体不适格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7.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在多少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如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如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提示: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为终局裁决,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如为终局裁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一般会在作出的裁决书中予以明确。
8.劳动争议终局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后,应当在多少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劳动争议案件中,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能否再次起诉?
不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0.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是否生效?
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三条: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11.当事人签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调解书后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12.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如何表述?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请求应以申请仲裁时提出的请求为限,未经劳动仲裁的事项不应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诉讼请求应以仲裁裁决支持的事项为限,可表述为如“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xx元”,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应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诉讼请求表述为“申请撤销xxxx号裁决书”。
13.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可否再增加诉讼请求?
如增加的诉请与诉争的劳动争议有不可分性,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如系独立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就此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4.劳动者与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列当事人?
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并同时注明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15.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列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16.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的情况下,如何列当事人?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如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具体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17.劳动者与非法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如何列当事人?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三十条: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18.仲裁中遗漏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19.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不属于劳动关系,双方为劳务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0.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每件1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02
实体篇
21.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证明案件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除外):
(1)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裁决书;
(2)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立案通知书;
(3)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仲裁裁决的证据;
(4)收到仲裁裁决书、通知书时间的证据,快递面单或物流信息查询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不同类型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材料
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纠纷类型为确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或赔偿金,加班工资,工伤保险待遇,年终奖、提成、补贴、津贴等劳动报酬,不同类型劳动争议案件需提供不同的证据材料,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亦有不同的举证责任划分。
◆确认劳动关系:
(1)书面劳动合同;
(2)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3)工作服、出入证、工作证等;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查询单等;
(5)同一工作单位的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6)工作往来邮件、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举证责任规定:
a.由劳动者证明入职时间;b.用人单位主张的用工之日与劳动者主张的入职时间不一致,应当提供其自身因管理员工掌握的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等证据;c.用人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材料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12号)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实际用工起止日期的证据,相关证据材料可参考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举证材料。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向其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合同性质的其他合同文件或因劳动者原因未能签订劳动合同;b.劳动者为用人单位高管或者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应就其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需提供以下证据:
a.劳动者的辞职申请或其他书面辞职材料;
b.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证据,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c.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水平。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需提供以下证据:
a.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决定等书面文件;
b.劳动者违法违纪、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证明材料;
c.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文件,如工会意见、办理工作交接文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由劳动者举证证明辞职原因;b.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作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决定的,由用人单位证明其决定的合法性。
◆加班工资:
(1)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加班通知、加班申请单等,证明有无加班事实;
(2)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有无发放加班工资;
(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且未安排补休的证据。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b.用人单位主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工伤保险待遇:
(1)有关部门对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等的鉴定材料;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食宿费、康复器具等费用单据;
(3)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清单;
(4)工资发放凭证(包括受伤前12个月工资收入情况及受伤后的工资发放情况)等。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就存在工伤伤害的事实、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时间、停工留薪期、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治疗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就已支付的工伤损害赔偿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b.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主张不构成工伤的,应当提供劳动者非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等证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年终奖、提成、补贴、津贴等劳动报酬:
(1)对该等待遇有明确约定的劳动合同、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证明该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具体数额等;
(2)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有无发放该等劳动报酬。
举证责任规定:
用人单位对于工资发放记录的举证责任限于两年之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23.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向仲裁机构提交过的全部证据材料仍应向人民法院提交。
24.举证材料中若包含电子证据,则需:短信、电子邮件、微信、支付宝等聊天记录,截图应当连贯完整,且当事人应当向法庭出示手机、电脑等原始载体。录音、录像应向法庭提交录音录像存储设备并提供录音、录像内容的文字记录。
来源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文字:毛玮瑶、胡小琴
责任编辑丨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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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期了怎么办
我们在抖音小店开店后,如果要上传品牌商品的话,是必须要求获得品牌资质的,抖音小店品牌资质都有时间限制。如果过期了的话会有什么影响吗?抖音小店品牌授权书到期怎么办?如何延长?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抖音小店品牌资质过期了会影响吗?
肯定有影响。
抖音小店品牌授权书到期怎么办?
抖音店铺的品牌授权时间主要与品牌商挂钩,有长有短,一般品牌授权的时间是在1年-10年之间,大部分的商品获得的授权时间都是7、8年。抖店商家要想在平台上面正常出售商品,最低获得一年的授权。在授权时间内,可以放心的销售与品牌相关的商品。
店铺品牌授权到期了,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续订。不然当抖音小店重新检查店铺的资格的时候,发现商家没有及时更新到最新有效的资格,店铺将会受到监督或预先摘牌,这样对店铺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建议商家要及时更新品牌资格。
我们在遇到天猫专卖店品牌授权到期时,需要第一时间找到商家中心的品牌和类目管理,然后在我的资质管理中进行天猫品牌授权书更新;
只要商家在授权书失效的前一天将资质更新到最新状态,即使天猫店铺显示“审核中”也不会影响店铺正常经营,只需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即可,一般来讲,只要资质不作假,7-15个工作日内就会有续签成功的提示。
怎么取消?
目前取消品牌可通过后台直接操作,您需要先下架要取消的品牌的全部商品,确认全部商品下架后再通过入口:[商家中心]-[店铺管理]-[资质管理]-[品牌资质],点击“取消授权”。确认取消风险后,即可即时取消成功哦。
温馨提示:
1、被检查到资质期满的,被监管企业需要在90天内成功投诉,可以解除对店铺的监督,逾期上诉,有权清退;
2、如预先除名的商户须在15天内提出投诉,如投诉成功,则该品牌须予保留,如该投诉逾期15天或投诉不成功,则该品牌须予取消。
3、预摘牌的状态只会影响您的商品编辑,产品仍然可以正常出售,但产品编辑页面会提示“商品品牌未经授权”。
资质审核的内容包括:
1、资格是真实有效的(记住不要作弊,会被官方发现的)
2、资格等级必须符合入驻要求(每个类别的资格要求不同,必须检查清楚)
3、品牌授权有效,链接完整(如转让状态也不行)。
4、生产、经营范围、产品安全资质齐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许可要求
独占授权书也是有年限的,它不可能永远授权给你,所以,商家在抖音开店的时候,要注意下授权书上面标明的年限,如果过期了,要及时去续约,以免给自己的店铺带来麻烦。
抖音开店填写品牌授权书注意事项
(1)若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需提供商标权利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授权期限剩余有效期需大于2个月;
(3)页尾的签字时间应早于等于授权时间;
(4)商标持有人要和授权书上授权方保持一致;
(5)二级授权方与一级被授权方保持一致;
(6)二级授权时间要在一级授权时间范围内
(7)个体营业执照只能开个体店。一个品牌可以授权几个店铺使用?
暂无限制。
授权链路需要在三级链路以内:
是指商标权利人授权a给b公司,而b公司授权给开店主体c,开店主体c不能再进行授权。举例:a(商标权利人)→b→c(开店主体);
如果我们卖的是自己的品牌,商品是个人的名字,需要授权给公司吗?
也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企业营业执照入驻,商标注册人为个人或营业执照的法人,需提供品牌授权书,即个人或者公司法人授权给本公司使用。
2)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入驻,商标注册人为营业执照法人/经营者,无需提供品牌授权书。
抖音小店品牌成功授权之后,是不能随意修改的,这一点商家们一定要注意了,另外,对于入驻需要品牌授权的店铺类型,一定要有商标授权,否则就无法入驻抖音平台!
好了,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了,有不懂的可以直接在下方评论,我会统一进行回复。
抖音小店商标授权怎么弄基本上就是以上的内容了,不过商家弄商品权还是去当地办理证件的地方为准。如果有商家需要办理这方面的证件,有不懂的地方可以下方留言进行交流咨询↓↓↓
【第15篇】贵阳工商营业执照代办
7月29日,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贵阳贵安通办窗口办理首笔综合通办业务,申请人甘全领到了由清镇市市场监管局审批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甘全在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贵阳贵安通办窗口领到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今年5月26日,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贵阳贵安通办窗口正式开通运行,194项高频事项可在贵阳市、贵安新区通办。这些事项既涉及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税务服务等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又包含车管、社保、出入境等群众民生事项。为方便群众查询,具体事项会以目录形式通过贵阳市及贵安新区官方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公布。
7月24日,市民甘全向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贵阳贵安通办窗口递交了场地证明等申请材料,窗口人员通过音视频与清镇市场监管局通办窗口进行协同审查后,为甘全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代办了工商电子化线上申请并通过审核。7月29日,清镇市市场监管局将办好的营业执照寄到贵安新区政务大厅通办窗口。当天下午,甘全领到了新办的营业执照。
甘全说,他开办的“清镇市柴火舞辣煳辣面加工铺”实际经营地址在清镇市农场,属清镇市管辖。按原来的要求,他应该去清镇市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该业务,但该农场离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更近,听说贵阳贵安开通了政务服务通办窗口,他便就近在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没想到,还真办成了。”甘全说。
据了解,推行政务通办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要实现贵阳贵安要素融合,统筹两地公共资源布局,融合省会城市的经济优势和国家级新区的地域优势,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带来最直接的获得感。
针对各事项的所属行业类别、具体审批流程、业务办理系统及集中进驻大厅等具体情况不同,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提出了三种不同的通办模式:
一是“异地收件、属地办理”模式,通过授予通办部门(及窗口)试点事项的收件权和受理权,实现申请人就近申请、远程办理、邮政送达;
二是“异地全程办理”模式,通过统一授权,实现申请人从申请到发证全流程异地办理;
三是“全程网上办理”模式,通办窗口现场辅导,实现申请人网上申请、线上审批和证照寄送,让申请人就近就能办成事。
来源丨贵阳日报
编辑丨姚自雨
编审丨刘敏
【第16篇】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查询
在我国办理个体工商的人是比较多的,对这方面想要了解更多知识的人也是很多的,那么个体工商户是什么相信大多数的人已经懂了,那么现在广西老账人主要就来说一说关于怎么去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详细流程和办理中所需要用到的材料。
一、办理所需要的材料:
1.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好出资人的身份证件以及一份身份证的复印件。
2.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店铺的地址证明,比如,地址是自己的,可以准备地址的房产证,如果是租的话,就需要准备好租房时签订的合同的一份复印件。
3.需要准备出资人的照片,具体要求需要看当地的公告或者通知,也可以去官网上查看。
以上就是个人需要准备的材料,下面就来说一下关于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
材料要有个体工商的各种章,还需要有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也可以选择带关于组织机构的代码证正本或者是副本看个人怎么方便就可以带什么。
二、去办理的流程具体:
提前准备好需要相关的材料,并且提前交预约的申请书,在相关的时间段内去办理,一般来说办理的过程并不算复杂,但是,前期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广西老账人建议去办理的时候要认真仔细的检查并整理,这样才不会业务材料的不齐全导致跑多趟还没有办理好。
以上就是整理的各种材料,如果有更多想要了解的问题可以,联系或者看看小编以前发过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