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 适配人群 | 爆破工,装药工,安全警戒员 | 使用场景 | 二次爆破,盲炮处理,井下掘进 |
|---|---|---|---|
| 编制目的 | 防止崩炮出事,保护大家不被砸伤、熏着、炸着,让每次爆破都平平安安。 | ||
| 适用范围 | 井下二次爆破作业的工人和警戒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爆破工自己动手点炮,安全员负责警戒监督,班长在场盯过程。 | ||
| 操作流程 | 先查顶帮浮石→再设警戒→按顺序点炮→等烟散尽再进→最后查顶盘漏斗设备。 | ||
| 执行标准 | 警戒距离直巷100米、弯道80米;导火线≥1.2米;单次点炮≤5个;起爆药包现做现用;火药雷管分开存。 | ||
一、作业前首先检查作业地点的顶盘、两邦浮石是否安全,否则,事先进行处理。
二、崩炮前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通道、出口必须严格进行警戒,必须做到先警戒后点炮。安全警戒距离直巷为100米,有90度弯道时80米。大爆破安全警戒距离由设计确定。
三、二次爆破点炮顺序要求自上而下,由里向外。点炮后,禁止从已点燃的炮群中穿过。
四、禁止在崩炮后未经通风好就返回爆破地点看回头炮,必须等炮烟消散后再进入现场。
五、每次爆破后,必须对顶盘及漏斗的安全状况及设备状况进行详细检查。
六、点炮时导火线发现异常,必须立即用刀子、钳子剪断或切断导火线。
七、起爆药包的加工必须在爆破前进行,起爆药包的加工数量不得超过该次爆破的需要量。起爆药包严禁转交下班使用。
八、二次爆破使用的导火线不得少于1.2米,单点炮最多不能超过5个。
九、爆破材料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火药、雷管分开存放。
十、严禁私藏、偷拿、乱扔、乱放爆破器材,更不得将爆破器材转送他人。使用剩余的爆破器材,下班前必须退还火药库。
二次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二次爆破安全
| 适配人群 | 爆破员,炮区负责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露天采场,边坡根部,爆破禁区 |
|---|---|---|---|
| 编制目的 | 防止爆破出意外,保护大家安全,管好火药和 | ||
| 操作流程 | 。 | ||
| 适用范围 | 二次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员、班组长、炮区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爆破员动手干,班组长或负责人带队,其他人不能乱进现场。 操作流程:清浮渣岩粉→查伞岩危险→撤设备到安全点→穿纯棉衣→禁带火机→轻拿火工品→天气不好不干→剩药当天退库。 | ||
| 执行标准 | 穿纯棉衣服才上岗,火工品要手托着搬,不能扔不能砸;大风大雨大雪浓雾天、黑天一律停;伞岩不处理完不准点火;剩药必须当天退回库房。 | ||
1、二次爆破工作必须在班组长或指定炮区负责人领导下进行。
2、爆破人员必须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合格证方准从事爆破作业。
3、爆区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爆破员在爆破工作中必须穿纯棉工作服,工作中严禁携带火机等点火物品。
4、二次爆破所用火工品在运输保管使用作业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撞击、坠落、推拉、掷滚和敲打以防爆炸或破损。
5、在大风、大雨、大雪、浓雾恶劣气候和夜晚,禁止爆破。
6、每次爆破后,剩余爆炸器材应及时退库,工地不准存放爆炸器材。
7、二次爆破前要清除炮眼周围及孔内的浮渣和岩粉。
8、二次爆破装药前要检查炮区内的机械设备、压风机等物是否撤到安全地点如不能撤到安全地点应禁止装药。
9、在工作面根部进行二次爆破作业前必须先检查工作面上部是否有大块伞岩等危险情况,如有应在处理后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准进行二次爆破作业 ,否则应禁止作业。
二次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二次爆破:安全
| 适配人群 | 爆破作业人员,凿岩机操作工,爆破监护员 | 使用场景 | 露天采场,掌子面作业,爆破警戒 |
|---|---|---|---|
| 编制目的 | 防止爆破时出事伤人,保证干活不出危险,让每步都安全顺当。 | ||
| 适用范围 | 爆破工、凿岩工、运炸药的司机、现场监护人。 | ||
| 职责分工 | 爆破工自己动手干,监护人在上面盯着,班长负责看全过程。 | ||
| 操作流程 | 清浮石、站好再开风门、打平行孔处理盲炮、填塞用木杆、放警戒信号三遍。 | ||
| 执行标准 | 站成人字形才动风门;填塞只能用木杆;距离300-600mm才打平行孔;红旗口哨加鸣笛;灭火器必须车上配;速度不超20km/h。 | ||
—、工作前将周围浮石清理干净,防止伤人。
二、在半径25m的电铲作业范围内,不准进行凿岩工作。处理根底时、掌子面上部设专人监护,防止意外。
三、作业中,经常检查各部螺栓连接处有无回扣,随时紧固。(风管与凿岩机连接处,应随时注意。)
四、作业前,必须站成人字形,面对掌子面站稳后,再进行风门操作。
五、发生盲炮时,应在旁边打一个平行孔,其距离不得少于300-600mm。处理大块时,将大块放平稳后,再进行工作。
六、汽车运送炸药时,配备灭火器材,车辆有明显标志,车内不准闲人乘坐,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
七、在搬运炸药时,人与人的距离不得小于3m。
八、雷管与导爆线要分别放置,分别搬运并远离火源及电器设施。
九、在装药现场20米内禁止有明火,严禁吸烟,禁做可能发生火花和剧烈震动的工作,炸药堵塞时应用木杆疏通。禁止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十、炸药和雷管要轻拿轻放,禁止冲撞和抛掷。
十一、装药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是否齐全。
十二、警戒范围由爆破边沿算起,中爆破300米,浅爆破200米。
十三、炮响时,必须记清炮响数,炮响数不够时,必须30分钟后再去检查。
十四、警戒信号:放警戒人员手持红旗,携带口哨,并以鸣警报为号,第一次为准备信号,第二次为起爆信号,第三次为解除信号,警戒人员未听到解除信号不得离开警戒位置。
十五、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爆破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
十六、雨、雪、雾天及夜间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十七、爆破工作人员的避炮房离爆破点的距离应按空气冲击波来确定安全距离。避炮房应坚固,禁止用采掘设备及其它掩体代替避炮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