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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标准(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17

【导语】一般纳税人标准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标准,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一般纳税人标准(16篇)

【第1篇】一般纳税人标准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很多人总是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以及联系,今天小编就和各位小伙伴一起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作为一名会计,以后不管去到哪个公司,都可以派上用场哟!

01

定义区分

2023年最新修订

何谓小规模纳税人?

何谓一般纳税人?

何谓个体户?

还别说,很多人真不能完整说出这三者的定义和范围区分。个体户就不用多说了,主要是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我们简单做个区分:

1

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

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2

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个能够: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

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02

四大区别

03

三者可否互转?

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见上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04

那么到底注册公司好?

还是个体户好?

注册个体户没有强制要求刻章,没有要求开对公账户…听说还可以不记账?免税?避开工商、税务部门的审查?你听谁说的?听谁!

1

“不记账”之说

个体户要不要记账报税这个问题,已经说过多次了,一定要!必须要!肯定要!不然后果很严重!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当然《办法》里也说了:个体户可以聘请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事宜。

2

“免税”之说

这是指的个体户月收入3万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税。

注意:这个季销售额9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不仅仅是针对个体户!是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你是个体户还是公司。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个体户,但已经申请了一般纳税人,那这个优惠政策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

况且,除了增值税之外,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而个体户要交个人所得税,称之为“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性质都是一样的。

敢问,个体户哪儿免税了?

3

“免于检查”之说

首先,个体户每年6月也必须年报!不年报的人家还是查你!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4-15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此外,一些开小餐馆的个体户,天天有人来检查食品安全;一些开民宿的,搞工作室的,人家肯定查你消防问题…

4

“行政审批流程较少”之说

第一,个体户和一般公司一样,凡是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都是一样要办理审批才行。

不需要审批的,全网上商事登记流程也完全一样。不存在谁的流程比较少的问题。

并且,个体户有任何工商变更事项,都和普通公司一样,必须去工商局备案!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36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敢问个体户是比公司好到哪里?照你这样说,是注册公司比注册个体户更好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1、个体户的名称中是不能有“公司”二字的

想要高端、大气、上档次,还是注册公司吧!

2、个体户是不能转让的

如你想变更个体户的经营者,不能像公司那样,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就转让出去。

因为个体户的经营者一般是不能变更的,要变也只能是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的,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变更。

3、个体户开分店有条件

想开分店?你以为像公司成立分公司那么容易啊!

一个个体户只能有一个经营场所。

那就再注册一家个体户好了,不好意思,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个体户。那公司呢?十家、百家随便你!

4、个体户拉不来投资人和合伙人

个体户的经营都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你想像一般公司那样找人投资可能比较困难,因为个体户没有股份之说,莫非你要人家“友情赞助”你呀!

5、个体户的经营风险比较大

个体户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区别在于:个体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你开一家小餐馆,吃出人命了,你得用你全部身家去赔偿!如果是公司呢?就以出资额为限了,不至于倾家荡产。

6、个体户能享受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较少

因为个体户存在的意义主要是满足一个家庭的温饱,至于扩展团队,发展壮大,乃至成为行业标杆,这都不是给个体户的要求,国家自然也没有照顾到各基础行业个体户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

所以,你还执着于非个体户不可吗?那好吧!我注册公司?

05

那么注册公司

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 500 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 10 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 2023年 1 月 1 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

如果你的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 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 3% ,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是 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

看你所在行业能否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2篇】一般纳税人什么时候报税

目前办理一般纳税人公司的老板越来越多,你有了解过关于佛山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的重要知识吗,金泉财税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去了解一下吧!现如今,创业成为大部分人的选择,但不少创业者不是很了解工商财税的相关知识,认为只要办理一张营业执照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公司的维护工作同样重要,比方说记账报税!

一般纳税人公司成立为什么一定要记账报税?

原因一:

根据规定,所有的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天内就要设置账本。不论有没有生意,有没有赚钱,都要聘请专业的会计或找代账公司,按照税局规定做账,并且每个月根据账本向税务局进行申报,所以,记账报税是每一家企业必须要做的事情,个体户也不例外!

原因二:

1、税务需要。公司报税是需要先做账,然后向税局上交财务报表才能报税。

2、年报需要。公司成立满周年后的两个月内要向市场监管局提交年报,其中就包含公司的财务信息。

3、公司发展需要。一个公司的发展不外乎就是三种情况,越做越大、注销、转让。不论是哪种情况,税务都不能存在异常,否则别说想注销,正常经营、转让都难。

新成立的公司需要什么时候开始记账报税?

1、小规模纳税人

刚注册成立的公司或个体户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记账报税比较简单,可以按月申报或按季度申报。如果是按月申报,那么就在下个月15号申报上个月的税务;如果是按季度申报,那就根据企业成立的月份是在哪个季度,然后按照对于季度申报,通常一季度在四月份申报,二季度在7月份申报,三季度在4月份申报,四季度在次年的1月份申报。

2、一般纳税人

如果是选择注册成立为一般纳税人公司或者后期根据需要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那就需要按月度进行申报,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比小规模纳税人要麻烦许多。

3、核定征收或定期定额征收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在核定征收或定期定额征收范围内的企业,其纳税周期也存在着具体的不同。一般新注册登记的企业都会给企业税种核定通知单,按通知单上面执行,有些税种可能要求按季度申报,有些税种可能要求按月度申报,税种核定通知单上有注明有效期起。

4、零申报

即便公司没有业务产生,没有盈利,也是要进行零申报操作的

以上就是关于佛山一般纳税人公司记账报税的重要知识,佛山一般纳税人做账报税找金泉财税,在线获取价格跟资料吧!

【第3篇】一般纳税人资格条件

导读: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有哪些?大家都知道一般纳税人的好处是比小规模纳税人的多很多,像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这些等等的内容,很多企业都是小规模企业向升为一般纳税人,具体的请看下文会计学堂的详细介绍!

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有哪些?

新办企业申请由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如下:

1、无注册资金多少的要求,但年销售收入要达80万元以上

2、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有独立的财务室

3、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需要注意的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予征税款,必须提供的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原件,查验后返还

2、《选择发票号码查询表》、《正数发票清单》,并提供已开具的专用发票正数销售额的汇总数据,查验后返回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而一般纳税人在是超过了上述规定的年销售额,而且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那么小规模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一般纳税人的好处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称为一般纳税人的.以下的几种类型就是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依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依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公司;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除开上述企业外,当企业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具体的条件如下: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应该向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部门提交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的文件;

2、年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与新开业的纳税人,可向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3、可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公司账簿,依照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都满足后,就可以想税务部门申请,通过申请后就可以获得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

【第4篇】一般纳税人季报怎么报

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及核算问题

原创 安博士 安博士讲财税2021-07-12 04:00

收录于话题#财税知识110个内容

6.30一过,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又开始忙碌半年报了,我在实务中发现很多会计人员对(月)季度预缴所得税费用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税会处理有问题,在此对常见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做简要的解释。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完全按照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调整事项对季度所得税申报进行调整。

季度预缴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调整项目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相比,要简练的多,对于一般企业来说,涉及到的纳税调整只包括为数较少的几个项目,如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等等。但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照搬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方法,对招待费、资产减值、职工薪酬等等进行调整,调整项合计金额随意放于某个项目之内。造成多缴或少缴税款,违反了税法规定。

2.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时存在问题

不少财务人员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科目的使用不清楚,照搬年度申报所得税的方法,确认不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预缴所得税计提的坏账已经减少了税前利润,企业也据此预缴了所得税,并未对这类暂时性差异进行纳税调增,不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当然,其他纳税调整项目也存在此类问题,这会造成违反权责发生制的配比原则,重复计算此类差异,比如,计提坏账时,预缴所得税已经少计提和缴纳了当期所得税费用,未纳税调增,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会出现贷方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所得税项下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都是减少的。

二、解决方法

1.非上市公司或中小公司

此类公司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不那么严格,可以按照简略的方法处理,即,按照(月)季度预缴所得税申报表的项目依次填列,对与年度汇算清缴相比存在的差异不做调整,也不确认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据此金额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当然如果前期确认了可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盈利,弥补了部分前期可抵扣亏损,则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转回。

2.上市公司或大型公司

此类公司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较高,在公司财务情况较复杂的情况下,如果简单按照上述1的方法,可能会造成较严重的不匹配现象。现举两个例子:①公司有对被投资方具有重要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确认的匹配性和各期报表可比,不至于年终一次性确认过多投资收益,年中进行了投资收益的确认,这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可通过填报《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进行纳税调整,而在季度预缴所得税时不能调整;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月(季)度预缴所得税时不能加计扣除,年终才能加计扣除,这影响所得税额也较大(从2023年1月1日起,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上述各种预缴和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的差异,导致年中预缴当期所得税与年终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合理的做法应该是:①预缴所得税金额是法定的金额,要严格按照预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当期应该预缴的所得税;②在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时,完全按照汇算清缴的要求进行调整,这个金额是影响利润表的,是实际到年底应该确认的对应到本会计期间的当期所得税,这时对各类暂时性差异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方法与年终无异。由于预缴所得税申报表是税法确定,利润表所得税是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核算,季度时预缴所得税多于计提的所得税的,会出现科目余额表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借方金额,报表可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出现贷方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的是按照汇算清缴标准计算的所得税与预缴简略算法的差,即按照汇算清缴标准计算应该年终补缴的部分。

这样保证了税务上严格按照税法要求的金额预缴了企业所得税,也保证了会计核算上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配比关系。当然这个方法也存在两个瑕疵:一是对一个会计期间的当期所得税费用需要按照预缴方法和年终汇算清缴方法做两次计算;二是从利润表的当期所得税费用无法直观的了解本会计期间实际缴纳了多少企业所得税,当然利润表也不是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这个瑕疵应该可以被理解。由于目前的年中和年末申报差异,难以有完美的方法,这可能是下一步税务系统需要优化的方面,目前看,可能在报表附注相应位置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一个较为恰当的方法。

【第5篇】一般纳税人开服务费

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8月1日起下调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243号)规定,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零售价格由每个490元降为200元,报税盘零售价格由每个230元降为100元。从事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的有关单位,向使用税控系统产品的纳税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收取的费用,由每户每年每套330元降为280元;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税控系统产品的,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服务费用。

抵减增值税的申报表填写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注意,这里指的是价税合计金额,不要剔除增值税,可以“全额抵减”)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四)》第一行第二列“本期发生额”中,当本期发生额小于或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将当期实际发生额填入第一行第四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中并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栏;当本期发生额大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入第一行第四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中并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栏,同时将本期不足抵减部分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四)》第一行第五列“期末余额”中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抵减当期税额。

当本期发生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实际发生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抵减当期税额;当本期发生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税控设备抵减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如:企业按发改价格〔2017〕1243号文的标准,支付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280元。

1、一般纳税人交服务费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 280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80

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80

贷:管理费用 280

2、小规模纳税人交服务费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 280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80

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80

贷:管理费用 280

提醒: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220元费用或者一块缴纳的480元设备加服务费的费用,分录和上面是一模一样的。从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额是价税合计额,而不仅仅是税额;全额抵减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记住,企业初次购买防伪税控金税盘是允许全额抵扣的哦~如对金税盘还有其他疑问,关注快学会计,下方留言吧!

【第6篇】一般纳税人做账流程

一般纳税人记账的详细流程,无论是普通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深圳注册了一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后,都会开始记账和报税。当然,不同纳税人记账的流程也不同。今天深圳代理记账为大家整理是一般纳税人记账的详细流程,一般纳税人的你一定要收!

一般纳税人记账流程一:按照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

所以,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做的首要的事就是按照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公司每次发生业务,都要按照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台账。这里明熙小编需要提醒的是,做会计凭证时,一定要有有权签字的人,比如经理在开始做之前要签字,月底准备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一般纳税人记账流程二:月底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等。

要是新公司的开办费全部转入第一个月的费用,如何计算折旧入账?这是通过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进行的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的。月底还需要提税和附加税,也就是地方税。由税收决定退税和附加税种,如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等。

一般纳税人记账流程三:编制两个分录。

第一个分录:

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

第二个分录:

借入本年度利润抵扣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划转后,要是差额在借方,亏损无需缴纳所得税,要是在贷方,利润需要按所得税计算: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再做会计凭证。借入所得税贷款应纳税--应缴所得税,借入本年度利润贷款所得税(虽然所得税与利润有关,但不一定亏损不缴纳所得税,主要看调整后的应税所得是否为正数,要是为正数,则要计算所得税,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使用应纳税法时,所得税金额和应缴税额是相等的。?采用税收影响法时,当存在时差时,所得税主体金额和应纳税额不相等。

一般纳税人记账流程四:编制利润表

最后,按照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 所有者权益(实收信息、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部分目的余额(指总账最后一天登记的上述金额),用于编制资产负债表。按照总账或会计汇总表损益项目的发生金额(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增加额等)编制损益表。(发生金额是指本月发生的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和应纳税额按每个月在国税局抄录的税额确定。因为税务管理员会打印一张上面有特定数字的表格)

一般纳税人记账流程五:其表附余的就是装订凭证,写报注,剖析情况表之类。

最后一般纳税人记账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上述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上,均在月底进行。 2、月底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个月月初按照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剖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个月剖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第7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引言】

所有试题均来源于近十年历年真题,根据历年考试频率,精选高频考点考题,其中客观题共299道,主观题共66道。附解题技巧、答案解析、考查方式、考点小结!

本章考情聚焦

本章必刷题训练考点2.8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回顾】本考点在2011-2023年中,单选考查了4次。本考点主要是从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

【单选2.8-1】某电梯销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购进5部电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税额52元;当月销售5部电梯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522万元,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收取不含税保养费10万元、维修费5万元。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2014)

a.21.92万元

b.10.4万元

c.27.9万元

d.8.95万元

【解题技巧】

1.税率是多少?

2.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3.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

【答案解析】d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22÷(1+13%)×13%+(10+5)×6%-52=8.95(万元)。

[比心]

【单选2.8-2】某船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购进船舶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60万元、税额46.8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含税收入包括国内运输收入1287.6万元、期租业务收入255.3万元、打捞收入116.6万元。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2014)

a.87.19万元

b.92.4万元

c.98.3万元

d.103.25万元

【解题技巧】

1.税率是多少?

2.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3.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

【答案解析】a

国内运输收入和期租业务收入应按“交通运输业”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打捞收入应按“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287.6+255.3)÷(1+9%)×9%+116.6÷(1+6%)×6%-46.8=87.19(万元)。

[比心]

【考查方式总结】

【考查方式总结】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结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不足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掌握增量留抵退税

3.三项特殊业务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转让不动产、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

[比心]

【往期内容】

❄本文来源金程教育cpa税法私教班基础课讲义及《cpa必刷·客观题299》,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8篇】天猫一般纳税人

中小企业和新锐品牌商家入驻天猫,开启数字化转型的机会到了!

5月25日,天猫平台再次对商家入驻要求做了调整,这一次,天猫平台将大范围取消入驻商家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包括母婴、化妆品、食品、3c、居家日用等12个经营大类,涉及的一级类目高达59个,详情如下:

中小型商家可入驻天猫,线上获客求发展

在这之前,“一般纳税人资格”这项要求对于中小型商家来说,就是天猫入驻路上的拦路虎,要求商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其实就是变相要求商家要具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及良好的经营状况,但中小型商家,一方面达不到这样的企业规模,导致无法入驻天猫寻求线上电商经营的转型之路,另一方面在线下的经营又难以维持,因此陷入两难的境地。

天猫入驻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取消之后,从5月31日起,以上59个一级类目的中小型商家也可以入驻天猫,并得到平台的流量倾斜,实现销售额的指数级增长,迎来更多发展机会。

新政策下,中小型商家如何入驻天猫?

结合此前天猫在商家入驻要求上做的“试运营入驻、取消注册资本、取消成立年限”等多项调整来看,中小型商家快速并成功地入驻天猫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类:

1. 试运营入驻

天猫平台现在已经开通了部分类目的试运营入驻通道,涉及到母婴、化妆品、3c、食品、居家日用、家装家具家纺等经营大类(具体类目可阅读此前发布的内容《天猫新增试运营入驻规则,这些类目商家赶紧申请入驻!》和《知舟解析天猫新政策,试运营入驻类目又增加了!》),试运营入驻的商家只需要填写基础的企业及品牌信息,即可入驻天猫,但平台有长达7个月的考核期,对商家的店铺运营能力要求较高。

2. 代入驻

代入驻与自主申请入驻的方式相比,成功率更高。但是,商家在找代入驻机构时也要注意判断其专业性和权威性,知舟在为企业做天猫入驻及店铺运营服务时,就看到很多商家因为找到非专业的代入驻机构,导致入驻失败而被限制入驻,最后得不偿失。

不管以哪一种方式入驻,商家只要能注意扬长避短,及时寻求帮助,并在政策调整之初就快速入驻天猫,就能抓住数字转型的先机,并得到更多用户的青睐,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第9篇】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

作者:李天天

2023年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9第4号)中将符合条件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选择的计税方法不同。相对于一般计税方法来说,简易计税方法具有征收率低、不需要计算进项税额、财务处理相对简单的优势。虽然对于年销售额500万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来说无法享受到此次优惠政策,但是不要忘了,一般纳税人的一些应税行为也是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这里就为大家详细的列举出来,供作选择参考:

一、销售货物

(一)自产货物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二)其他情形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2、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二部分:销售服务

1、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5、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7、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8、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9、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0、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1、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2.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3.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2)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14.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5.一般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6.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依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1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8.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9.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同时需向税务机关申请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备案。

【第10篇】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差额征税的相关涉税知识一直是广大纳税人关注的重点,也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难点。小编进行了系统梳理,希望对您的工作有所助益。

01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02

劳务派遣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

03

安全保护服务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劳务派遣服务差额征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

04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

05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四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06

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07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计税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08

纳税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非自建不动产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三条

09

纳税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非自建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三条 第四条

10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第五条

11

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2

经纪代理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3

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4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23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23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23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5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6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7

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

18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六条

19

签证代理服务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七条

20

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八条

21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机票代理服务

1.自2023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三条

2.自2023年7月25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三条

来源:北京市税务局、每日税讯丨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于燕、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11篇】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

导读:关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进项发票如何抵扣的问题,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行“先比对,后扣税”,账务处理方面可以通过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来进行核算,下文供大家参考。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进项发票如何抵扣?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实行“先比对,后扣税”。

“先比对,后扣税”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一般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1)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2)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1.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律采用手工申报方式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货物运输发票以及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本期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本期不能抵扣,需通过比对后才能抵扣。纳税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对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进项发票如何抵扣的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讲到这里了,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本期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本期不能抵扣,需通过比对后才能抵扣,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您有什么新的见解,欢迎跟我们会计学堂的老师在线联系。

【第12篇】一般纳税人留抵税申报表填写

7月征期到了,会计门又要开始进行忙碌的申报工作了,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申报表填写,税务部门给大家整理了详细的说明!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1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3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4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5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有疑问可打本司千里沙的客服电话:13714131474

【第1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

为做好2023年“五上”企业及投资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秦汉新城发布了《关于申报“五上”企业及投资项目入库的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申报时间等事项。“五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行业类别涵盖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建筑、房地产及服务业等领域。

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范围截至2023年10月还未纳入国家统计库的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申报类型及时间

不同类型的企业将分别由“月度入库”和“年度入库”进行申报。月度入库仅限新建企业申报。具体指2023年10月1日之后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工业、贸易和服务业企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以及新开业或重新纳入统计调查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年度入库主要由“成长型”企业申报。具体指2023年10月1日之前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工业、贸易和服务业企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前。

申报材料清单

“五上”单位共性申报材料: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分行业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报规模以上工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备注▲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改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二申报资质内建筑业申报标准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所需材料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复印件;最近一期施工合同或纳税申报表。

三申报限上批发和零售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报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统计部门的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备注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四申报限上住宿和餐饮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备注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五申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申报标准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所需材料若有资质,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规模以上服务业申报标准g、i、n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l、m、p三个门类和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o、r两大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各字母代表的门类备注如下)。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备注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p:教育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七申报“投资项目”指南申报标准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材料法人入库▲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扫描件。▲项目施工现场照片。▲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合同。▲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入库▲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文号、项目甲方、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总额、签章及日期等。▲项目施工现场照片,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拍摄项目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人等,照片必须有施工迹象和项目公示栏。▲施工合同,至少包含以下要素: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日期、合同金额、支付方式、签章及日期等。▲建设单位为外省法人或本省非法人单位的项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报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营业执照(或证书)。单纯设备采购项目入库▲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设备到位照片,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拍摄项目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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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资 刘 娇:029-33136126

(来源:微动秦汉)

【第14篇】创业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有很多想开公司的老板咨询:“注册公司应该选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它们有什么区别?我应该如何选择呢?”。针对这个问题,江西小二财税整理了一些资料以供大家参照。

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实际上是工商注册完成后在做税务登记时要确定的纳税人资格类型。税法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时间内要办理税务登记。

在做选择之前,我们先了解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区别: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申报期限

按月申报

一般为按季度申报

适用税率/征收率

(1)适用13%、9%、6%、0%几档税率;

(2)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项目的适用3%、5%征收率

适用3%、5%征收率

税金计算

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

发票使用

(1)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执行“一般计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

(1)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申请自开专票;

(2)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优惠政策

(1)符合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按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生活服务按照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5%计算加计抵减额;

(2)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4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资格类型变换说明

(1)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变为一般纳税人,但一般纳税人不允许转化成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年(连续4个季度或者12个月)不含税收入>500万,将被责令强制升级成一般纳税人。

了解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的区别,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新注册公司的纳税人资格类型选择: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较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如果公司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则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以便享受相应的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客户

如果你的大部分客户规模比较大,并且只接受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扣除进项税,从公司业务拓展等方面考虑,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公司的成本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较高,可以充分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而且通过测算预估增值税税负低于3%,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反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公司是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的增值税税负一般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

如果公司从事进出口贸易,后续需要办理进出口退免,也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

如果公司所在的行业能享受增值税现行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优惠政策,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反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在公司注册完成后,要根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来进行选择,这样才可以更加有效、合理地进行缴纳税务。

如果您对注册公司、记账报税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我们。

关注江西小二财税,收获节税小妙招!

公司位置: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镇月坊胡村江西流量经济产业基地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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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什么叫非一般纳税人

普通征税人是增值税是概念,是企业应税销售额在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运营期内累计超越500万元,以及会计核算健全,可以依照会计制度规则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停止核算的企业,能够认定为增值税普通征税人。应税销售额包括企业征税申报的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征税评价调整的销售额。

比方,某企业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完成490万元,企业没有认定为普通征税人,为小范围征税人。但当地税务机关到企业停止征税评价时,发现企业有50万元的应税收入没有确认收入,而是挂在了往来账上。经税务机关审核评价后,该企业连续12 个月的应税销售额为540万元,则认定该企业为普通征税人。

增值税普通征税人的计税办法为普通计税法,普通计税法属于间接计算法,即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再将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停止抵扣,进而间接计算出当期增值额局部的应征税额。即当期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增值税普通征税人的会计核算和管理相对复杂,其复杂的缘由在于应税销售额确实认,以及企业获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所触及的税率的几,即进项税额金额的大小来肯定的。而且不同的行业,在应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和供给商征税人身份等均会对应交纳的增值税产生影响。

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确实定。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含销项税额。依照税法规则,普通状况下,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是企业发作应税销售行为向购置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理想中,企业还会发作一些特殊的销售方式,比方折扣销售方式、以旧换新销售方式、还本销售方式、以物易物销售方式等;企业还会发作包装物押金、直销业务、贷款业务等各种业务行为。还有,为防止反复征税按差额肯定的销售额,以及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确实定。应该说不同的销售业务行为,其应税销售额确实定是不同的,那么不只会影响销项税额,也会影响企业实践交纳的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确实定。我们晓得,增值税的中心是企业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他额为企业实践交纳的增值税税额。那么,进项税额作为可抵扣的局部,关于企业实践征税金额的大小就会产生重要影响。

依照税法规则,不是一切的进项税都能够在销项税额予以抵扣,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仅限于税法规则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和按规则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应该说,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税法有严厉的规则和请求,不契合规则的扣税凭证是不能够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另外,还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比方用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等应税行为是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

作为增值税普通征税人企业来讲,在选择供给商时,其供给商的增值税征税人身份也会对企业应交纳的销项税产生影响,假如企业多与小范围征税人协作,那么势必招致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降低,进而加大了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

总之,普通征税人是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越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规则的小范围征税人规范的企业,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普通征税人。普通征税人增值税税额取决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那么应税销售额确实认和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对应交纳的增值税有着重要影响。

如果有需求的随时欢迎咨询我,小编这方面还是很了解的经历丰厚的专业人员组成,全程为您排忧解难,哪方面不懂都无需担忧!一对一的贴心参谋,省去您的后顾之忧。

【第16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区别:

(一)合理选择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新办纳税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时,可以根据预计未来12个月的生产经营规模或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选择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在销售额超过标准前先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根据18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上述“规定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营改增”试点中规定的销售额标准。一般来说,是指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等“营改增”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上述“有关政策规定”主要指两类情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必须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第三条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连续12个月营业额变化要关注身份转换

如果纳税人开始是小规模纳税人,随着市场的开拓,就要关注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是否会达到上述销售额的标准。如果预计下个月起,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可能达到规定的销售额标准,应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税法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经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后,逾期仍不办理的,将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准确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每个月对含税销售额根据3%的征收率计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即可。但如果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就发生了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从使用普通发票变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时需要价税分离;二是使用的“会计科目”发生重大变化,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核算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三级明细核算,涉及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三是纳税人从采购货物到接受服务,都要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意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的凭证。

① 使用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 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3%。

③ 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按3%税率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5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按3%征收率.

1 税率不一样,小规模3%,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以下

适用税率:3%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票

一般纳税人标准(16篇)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很多人总是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以及联系,今天小编就和各位小伙伴一起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作为一名会计,以后不管去到哪个公司,都可以派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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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一般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