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06月6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想要上市发行股票需满足如下条件。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4、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5、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6、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1】项、第【5】项规定。
延伸阅读
上市公司私有化有什么好处
1、上市公司拥有控制股份权力,可以把小股东手里的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买回来,扩大已有份额,使股份更加集中;
2、可以减少公司受益的损失,提高上市公司在相同业界的前景。私有化后,控股股东极大地减少了让其他股东分享公司受益的损失,增强了对公司掌控力,受投资机构、监管机构的制约变少,并且不再有上市时的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同时也节省很多信息维护成本。
非上市公司质押在哪里查
非上市公司质押到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因为办理质押的,需要将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上市公司一季报披露时间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是定期报告的一种,包括第一季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指上市公司在第三个月和第九个月后,在规定时期内编制并公布的,向证券管理机关提交并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反映第一季度或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书面报告。
披露时间:
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